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0万元减少10.28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节约。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2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32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是根据实际工作,无公务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