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和我区《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罗财购〔2015〕1号)精神,推动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2019年5月至7月,区财政局组织考核小组,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区采购中心”)2018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区采购中心共组织采购招标项目2517个项目,其中,货物类 96个、服务类408个、工程类2013个;公开招标176个、预选采购2297个、竞争性谈判18个、单一来源采购24个、竞价采购2个。实际中标金额219940.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0452.41万元,节支率4.54%。网上商城采购8418笔,预算总额为9825.69万元,累计成交金额为9048.4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77.27万元,节支率7.91%。
2018年,区采购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心全体人员整体素质;优化货物类、服务类采购文件模板;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功能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优先采购、强制采购、中小企业优惠等政策;以创新手段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质疑答复内容不完善或不规范;二、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工作有待完善;三、项目废标率较高;四、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有待完善。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整改。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