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构建良好政府采购交易秩序,罗湖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一)检查时间。本次现场检查时间为11月8日。
(二)检查范围。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在承接罗湖区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业务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抽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具体执行情况。
(三)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工作要求
请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协议、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档案资料等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