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湖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深财购〔2023〕3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履行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审核程序
各单位应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审核。
二、规范公告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各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中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更新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格式模板,规范公告行为。
三、其他事项
《通知》有关要求自2023年9月11日起执行。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涉密采购的规定执行,不适用《通知》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