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特定品目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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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特定品目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品目表》),现将来文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各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特定品目时自主选择适用评标定标分离,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品目表》的要求,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定标决策机制,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二、《品目表》中各品目的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三、《品目表》中“实验室设备”和“课题研究”项目,无品目编码限制,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予以认定。采购人认定拟采购的项目属于“实验室设备”或“课题研究”,决定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式采购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的认定结果,并在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示上述认定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特定品目表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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