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罗湖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和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联合就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符合《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深市监规〔2022〕12号)相关规定,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
二、举报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电话:“12315”平台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电话:0755-22185772
三、举报奖励处理
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对应举报等级和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