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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深圳市罗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安排。
一、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
(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力争达到“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包保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对包保主体认真组织开展包保督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开展包保工作督查,强化包保工作培训和经验总结,宣传包保工作成效。敦促提醒各级包保干部严守督导工作纪律,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杜绝层层陪同。(区食药安办负责,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各级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日常考核、督导中“指挥棒”的定位与角色,完善名称架构、工作规则、成员职责等规范,更好联动各级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形成食品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大格局。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区食药安办负责,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落实法规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落实我区相关监管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四)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继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典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试点工作。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严防重金属超标农产品进入口粮市场。(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和“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继续做好豇豆农残问题攻坚治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持续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追溯系统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化肥、农药和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及其废弃物回收处置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区人民法院、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食品重点领域监管
(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安排,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定期推送的安全宣传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学生营养健康示范基地,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加强A级旅游景区、工地和机关企事业食堂以及连锁餐饮单位、中央厨房、网络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量化等级。(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负责),严查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档。(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办负责落实)
(八)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行动,完善“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建立健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开展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等重点食品风险防控工作。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为抓手,开展体系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九)强化重点品种监管。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加强对来源于日本等国家的食品监管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疫病输入风险。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引导各类食品交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强化食盐管理,推进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罗湖海关、莲塘海关、笋岗海关、文锦渡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严打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擦亮“铁拳出稽 守护鹏城”执法品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开展“昆仑2024”行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罗湖公安分局负责)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重点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罗湖海关、莲塘海关、笋岗海关、文锦渡海关、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惩。(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罗湖区人民法院、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攻坚年行动,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推进湿粉、酱腌菜、凉茶、自泡酒专项整治,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以城中村、网红店、纯外卖场地等为重点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严防米酵菌酸中毒风险。加大压片糖果、固体饮料风险监测,尤其对声称减肥类产品,依法严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以城中村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食品经营店规范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五、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二)推进智慧监管。持续完善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体系,推广网络订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管理智慧平台,完善学校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机制。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动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推广特殊食品追溯系统应用。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广应用深圳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系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十三)强化信用监管。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十四)提升抽检能力。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6万批次,抽检覆盖率均达到9.5批次/千人,覆盖全区22个重点农贸市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继续发挥“一街一车一室”快速检测作用,进一步扩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检覆盖面。开展食品监管能力提升“励学笃行-金石工程”,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质量检验能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研判,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案例库、预警处置专家人才库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交流制度。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督导,加强技术培训和部门协作,提高专业人员对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与暴发线索的识别能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配合筹办2024年深圳国际食品谷创新论坛、深圳国际渔业博览会、全球高端食品和优质农产品(深圳)博览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产业帮扶活动,持续开展乳制品及肉制品质量提升、食品小作坊提质、特殊食品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系列行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圳品”工程。配合推进“圳品”工程,提升“圳品”品牌影响力。加强“圳品”监督检查和品牌保护,完善“圳品”溯源链条,进一步提升“圳品”品质及影响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区商务局负责)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八)开展示范创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部署,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工作。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和“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鼓励创建食品安全提升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食育”工程、“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你点我检”等系列品牌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十九)开展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深圳市食品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先进典型,推进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开展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制止餐饮浪费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用餐、科学饮食。(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鼓励广泛参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志愿者队伍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鼓励媒体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集体配餐企业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区食药安办提交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区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将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区食药安办负责)
附件:
深圳市罗湖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