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区编办多措并举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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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区编办多措并举,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依法清理和规范。区编办以法律法规作为清理规范的标准,采取书面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会、法制审查会、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逐一审核12个部门共24项事项,研究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科学分类和实施。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区编办细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五类,区别处理: 1、拟取消事项共2项,针对事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且相关法规规章即将修改的情形;2、移交事项1项,针对有上级明文要求事项收归上级部门管理的情形;3、拟调整为行政许可1项,针对有法律法规做支撑,应明确为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并提请市里修改相应法律法规的情形;4、调整为行政管理事项13项,针对事项本身属于政府管理的情形;5、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7项,针对事项可纳入政府服务的情形,提升服务型政府的内涵。三是注重方便群众和效果。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编办审核备案的基础上,及时对“罗湖区政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进行修改更新,便于办事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同时建立了联合督查机制,区编办会同区委(政府)办、区监察局等部门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到位,提高政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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