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罗湖区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采取“两减一增双优化”的做法,通过机构编制结构性调整,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清晰、人力资源优化、运转协调高效的街道工作新体制。一是精简机构设置。全面清理街道原有三十多个机构及牌子,综合设置成5部2办2中心,同时规定不得擅自新设机构或加挂牌子,有效地解决了原来街道机构多、牌子多、摩擦系数大、行政成本高等问题。二是减少管理层级。此次改革要求街道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5部2办的负责人及2中心的分管领导,减少了行政管理层级,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给每个街道专门增加执法编制,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三是增强核心职能。改革以“甩开包袱、强身健体”为指导思想,理顺原有职责,将街道原承担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职责回归至区职能部门,突出街道的党的建设、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同时,根据街道的职能变化,明确街道各内设机构的职能,去除机构繁多、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互相推诿扯皮的固有顽疾。四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建立机构编制从管具体、管数量向管规模、管总量转变,将编制资源配置的权限下放各街道,充分给予街道自主权。在区改革方案确定的框架内,各街道结合实际,差异化配置资源,努力实现街道重点难点工作在哪里,编制资源配备在哪里,改革发展目标在哪里,资源配置就倾斜到哪里。五是优化办事时效。将原街道分别由6个部门承担的统计、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面向群众的业务统一到新设的公共事务中心(统计中心),让群众办事找部门清晰直观,办事高效快捷,进一步打造便民利民服务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