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传达学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

来源: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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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召开第十五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出台突出四大亮点:一是注重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二是紧扣“数字化”与政务服务相融合的发展理念,三是突出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广东特色,四是强化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工作创新。标志着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各级各部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有力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行政效能。  会议要求,一要各科(部)室掀起学深悟透《条例》的热潮。深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做到“人人学懂弄通”;二要认真对标《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三要开展政务服务“主动办”。目前已组建主动办服务专班,形成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办服务事项清单,涉及13个部门240个事项,积极收集10个街道81个社区上门办服务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同时逐步完善《罗湖区政务服务四大高效主动办行动方案》,持续打造“主动办”“上门办”“视频办”“码上办”等高效主动办服务模式,用心用情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暖心、周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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