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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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在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7日,罗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要突出问题整改、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第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要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分类施策狠抓审计整改,一体推进各领域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全面深化改革。区政府八届89次常务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区第八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坚决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各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整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照严的要求和实的标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类施策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主管部门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等方式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闭环管理更趋严实。区审计局成立整改监督科,修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整改落实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范化。强化审计整改情况日常跟踪和专项检查,动态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问题通过发放督办函、召开约谈会、提请区领导调度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屡审屡犯问题通过发放审计提醒告知书、对照普遍性问题开展自查等方式督促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同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规范管理、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工作合力持续增强。积极做好审计与党政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的协同协作,实行常态化会商,共同推进相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借力人大监督,将问题放在“阳光下”接受各方监督,有力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与区纪委监委深度联动,共同谋划审计整改监督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动态“清单制”管理;进一步深化“巡审联动”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贯通协同、成果融通,形成多维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涵盖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和专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五个方面内容,涉及69个整改事项、68家整改责任单位。截至2025年4月15日,已完成整改60个问题、正在整改9个问题。各整改责任单位采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进度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整改金额合计8.69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8项。

  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入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问题,正在整改。翠竹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翠竹街道办92.22万元已采取多次催缴、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追缴资金,但因企业财务困难、当事人名下无可执行资金导致暂未收缴到位,将继续采取强制措施追回资金。区建筑工务署已通过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方式追回464.82万元,剩余26.46万元利息收入已于2025年3月上缴国库。

  (2)部分项目监管账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已完成整改。东门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利息上缴工作,通过约谈代建单位等方式,已足额上缴利息收入24.07万元。

  2.关于财政预决算及绩效管理方面

  (1)代编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

  (2)个别项目支出功能科目界定不清晰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清晰界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相关科目的支出功能,项目资金将依据相关规定下达安排。

  (3)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缺失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房建设局、区教育局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不完整问题,已完善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确保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同时在开展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前,组织专题培训学习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各类事项。二是对部分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问题,已完成3所学校5个项目绩效监控,印发2项工作方案明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和审核职责,组织指导绩效目标编报和开展。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个别专项资金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深圳市罗湖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相关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12月6日正式印发。

  (2)部分代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已完成整改。东门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一是2个项目因可研和投资方向发生较大调整,未能按原计划开工实施。2024年已支出7582.09万元,2025年1月已完成支付1185.30万元,剩余3928.06万元已于2025年3月完成支付;二是1个项目已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和支付进度,2024年已支付5690.29万元,剩余2942.69万元已于2025年1月完成支付。

  (3)个别代建项目未按规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房建设局在后续工作中严格落实代建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加强资金支出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医院集团、东门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以前年度已完工项目问题,严格区分已完工项目和可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专项债资金仅用于可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的项目,不再用于支付已完工项目。二是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当年未开工项目问题,已加快项目前期调整工作,增加调度力度,项目已于2024年3月开工,一期工程整体完成40%,二期完成两栋楼外立面改造,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目前正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5.资产效益管理方面

  引导基金部分子基金未按约定完成返投,引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正在整改。罗湖引导基金公司整改情况:共涉及未返投金额5.96亿元,通过现场拜访子基金管理机构、发送督促函、集中现场会议座谈等方式加快整改,截至2025年3月底未完成返投任务的4支子基金共返投3.42亿元,其中1支已完成返投任务,后续将积极落实返投工作,通过推荐项目、深挖资源、参与投资审核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返投督促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部分制度不完善、不符合实际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区水务局整改情况:一是对集体会议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印发了1项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及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决策规则,会前按照决策范围及具体标准制定会议议程,并严格执行。二是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问题,修订了2项采购管理办法,删除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表述,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修改了内部采购有关规定。三是对规定不严谨问题,印发了1项资产管理办法,参照最新文件要求明确了各类资产的使用年限。

  (2)部分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制度不符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1项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的审议规则和程序,并严格按程序执行。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学习,完善业务流程,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

  2.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指引中相关要求和标准据实编制;二是加强数据核对,在编制部门预算“一上”上报时,先从智慧财政系统导出预算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审核无误后再进行上报。

  (2)个别项目资金支付把关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3)个别垫付资金未及时追缴问题,正在整改。区住房建设局整改情况:已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开展追缴工作,于2024年6月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于2025年4月16日进行二次开庭审理,具体结果待法院判决书出具后确认。

  3.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1)对供应商审查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报价方存在关联关系问题,修订印发了1项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各采购责任人需对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新版采购管理办法的学习,同时自行采购时加强对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审查。二是对部分项目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规定问题,严厉约谈招标代理公司,要求后续务必做好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资质合规。同时完善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合同风险管理等内部实施流程,加强制度学习及合同审查相关培训,做好采购需求文件编制、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

  (2)部分合同预付款比例过高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1项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执行预付款不能超过70%的支付规定。二是对现行合同开展自查,未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3)部分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局、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购买服务事项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问题,修订1项采购制度,新增了采购需求审查的内容,成立审查组按采购金额开展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建立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严防采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二是对直接委托采购事项不规范问题,修订1项采购实施办法,加强对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程序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适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项目情形、金额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4)同一品牌型号设备的采购价格差异大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对区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统筹做好自行采购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采购机制优化工作专班,进一步优化采购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4.部门工作落实推进方面

  (1)环卫作业外包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未严格执行违约处罚条款问题,已按约定扣款30.50万元。后续将严格审查供应商违约情况,并严格按合同执行扣款。二是对垃圾清运补充采购事项审查不到位问题,已与供应商解除合同,且未支付相关费用。后续将加强对环卫外包服务的监管,规范环卫外包采购管理。

  (2)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结算审核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164名老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了居家服务的真实性。二是要求服务机构立行立改,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服务记录和台账,确保服务的真实准确。三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流程,明确机构、社区与街道各自的职责与规范,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的审核,确保据实结算。

  (三)重点民生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

  (1)健康场所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正在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罗湖区2024年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为73.33%,已完成创建目标。二是全力提升辖区健康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质量和进度,联合区教育局印发《罗湖区健康促进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方案》,已要求27所区属学校申报创建,预计2025年将完成区属中小学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全覆盖。

  (2)疫苗款账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账不符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对免疫规划疫苗未纳入财务出入库账管理问题,已把疫苗纳入财务出入库账务管理,将免疫规划疫苗进销存表及非免疫规划疫苗出入库数据体现在财务凭证里,规范疫苗财务管理,做到账账相符。二是对非免疫规划疫苗往来款未设置财务明细账,且定期对账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已按要求设置并核对疫苗款应收明细台账,在区国库支付中心协助下进行了调账处理,确保了各供应商应付疫苗款账面数据准确。同时加强了疫苗款的对账和检查,每年定期与各供应商核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3)未及时收缴、支付疫苗款,财务风险较大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及时收缴疫苗款,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欠款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暂停疫苗供应、发放律师函催款函、发放行政协议决定书等方式收缴款项,已向53家接种单位收缴疫苗款11536.38万元。同时修订疫苗采购管理办法,疫苗采购实行“付款配送”模式,各接种单位未及时付款的,将暂停疫苗供应。二是对未及时支付供应商疫苗款问题,修订了疫苗采购管理办法,对疫苗付款方式进行了优化,每月向供应商整理提交付款资料并支付款项,明确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一个月的疫苗款时,应根据各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月采购总金额比例进行支付以达到应付快付效果。目前已不存在拖欠供应商疫苗款情况。

  (4)疫苗存货盘点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1项采购管理操作细则,明确了疫苗储存和盘点等管理职责。二是明确人员分工、规范盘点记录,自2024年7月起由2人每月进行盘点并规范记录,根据系统中的数据现场核对各类疫苗并如实记录,及时发现数量差异,确保账苗相符。

  (5)已过期疫苗未及时处置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委托具备医药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开展报废疫苗销毁工作,并在区药监和卫健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将过期疫苗送至指定地点完成过期疫苗销毁工作。二是督促各预防接种点严格规范疫苗管理,过期疫苗根据工作规范按医疗废物及时处理。

  2.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使用方面

  (1)违规重复发放工资、津贴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发放工资问题,2所幼儿园已督促相关人员退回1.33万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对违规发放长期从教津贴问题,4所幼儿园已追回12.78万元并上缴国库。

  (2)幼儿园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工程量计算错误问题,已进行现场核实和重新测量,并重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追回工程款4万元。二是对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未规范履行变更程序问题,15所幼儿园均对照施工图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对相关修缮工程进行了重新结算审核,核减并追回工程款合计35.07万元,同时通过对责任人开展批评谈话、明确工程验收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学习等方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三是对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问题,2所幼儿园均联合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涉及工程进行了维修和整改,且施工单位对工程后续的漏水渗透问题作出了质保、无条件修复等承诺。

  (3)保安员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26所幼儿园均加强了合同履约管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了符合约定年龄的保安员。

  3.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方面

  (1)个别体育赛事延期两年以上未举办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日在罗湖区翠园初级中学足球场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后续将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督促服务商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2)部分体育健身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整改情况:一是对健身设备信息登记不完善问题,已全面梳理相关社区健身器材清单,并对已安装社区健身器材的地点进行逐一确认核实,以街道为单位建立了详细工作台账。二是对健身器材未及时结转为资产问题,已根据健身器材管理要求,按照各街道申请安装的社区健身器材清单,将健身器材调拨至各所辖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且已完成资产调拨手续。三是对智能健身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已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完成对5处损坏的健身器材的维修,后续将加强健身器材的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检及维修力度,确保器材安全使用。

  (3)未及时修改行政审批申报材料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整改情况:已完成相关申报材料错误内容的修改工作,今后将及时掌握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法规的更新情况,及时根据法规变动修改申报材料样本。

  4.人才补贴管理方面

  (1)补贴发放审核机制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局整改情况:已追回重复发放的补贴5.2万元,后续将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积极做好人才补贴发放工作。

  (2)补贴发放审核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局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追回资金,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安家与生活补贴2.4万元。二是优化审核流程,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强化申报、自查、核查全过程监督。三是组织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各项补贴政策,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产使用及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低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资产闲置或停用问题,尽量盘活相关资产,将闲置3项平台系统的数据融入现行系统一并开发利用,将闲置的设备积极投入使用,对5项已无法利用的系统进行了报废清理。二是对资产使用效益低问题,区水务局组织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对照制度要求做好资产的日常使用和处置管理,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部分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资产清查核实,更新了资产信息系统,确保资产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对实物盘亏的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外借资产通过制定1项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对长期不能用的资产进行处置。三是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压实管理责任,健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持续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3)部分自有住房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移交问题,正在整改。区疾控中心整改情况:共涉及19套住房,其中9套已签订《自有住房移交协议》完成移交手续,10套因楼龄较久存在安全隐患,需加固后再移交,但由于同楼栋其他业主对加固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目前正继续沟通协商。

  2.在建工程转固方面

  (1)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仍未及时转固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6个单位共14个项目已严格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整理业务资料并进行转固处理,涉及金额2.41亿元。

  (2)部分项目资产已移交,但未及时核销问题,正在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2个单位共2个项目已进行核销等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05.98万元;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1个项目资产已移交至各街道办,将根据目前项目的进展及决算开展情况,按合理的分配方式将账务移交至各街道办。

  (3)部分项目无法形成固定资产,但未进行费用化等处理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6个单位共11个项目已进行费用化或核销处理,涉及金额2.63亿元,后续将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五)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罗湖区燃气改造类投资项目方面

  (1)部分项目收费管理不到位问题,正在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及时理清用户收费台账问题正在整改。3个街道办已完成用户收费台账理清,2个街道办因前期代建和施工单位台账资料缺失导致未完成清理,现已督促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梳理核实收费及安装台账。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较多应收未收费用问题正在整改。7个街道已收缴金额合计1947.81万元,未收缴部分各街道办已分社区、小区分派网格员逐个联系业主核对并催缴。

  (2)部分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代建项目招标工作不规范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编制审核,明确项目的招标文件、定标方案按局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审议,加强对招标备案资料复核,确保定标方案和定标委员会组成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对合同关键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问题,3个街道办均立即核查支付情况,未发生多付情况,且重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协议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修改了合同关键条款,同时加强合同管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后续加强合同审查把关。三是对合同服务内容重叠问题,莲塘街道办已终止与该咨询公司的合同,且未支付费用,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避免签订的合同服务内容重叠。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不足问题,已完成整改。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问题,3个街道办均立即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对照问题自查整改,现已按图纸要求整改到位。后续将加强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监管,在合同中严格约定类似情况发生的违约责任及处罚金额,对违约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对个别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问题,莲塘街道办立即约谈了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设计变更,同时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设计变更。

  2.小额工程项目方面

  (1)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存在多计金额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工程施工项目按货物类进行采购和管理问题,已对2个项目按照工程类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并根据结算审核结果追回资金50.22万元。二是对结算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已对5个项目重新进行结算审核,并根据结算审核结果追回资金22.56元。三是对部分预算项单价偏高问题,严格开展结算审核,已修正1个项目主材预算单价,并在结算审核中扣除多计金额,已对1个项目重新进行了结算审核,根据结算结果已追回3.92万元。

  (2)对施工方、监理方监管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晓街道办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设计变更不及时问题,对3个项目重新进行了结算审核,追回资金18.2万元。后续将加强项目监管,严格监督按图施工、完善变更程序和结算审核等工作。二是对项目绿植养护不到位问题,已督促施工方补种绿植,现绿植生存率达90%,后续将继续督促施工和管养单位做好绿植栽种、养护工作。

  三、正在整改事项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来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整改事项均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2025年4月15日,《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有9个事项正在整改中,主要为资金收缴、项目建设、物业产权变更和移交等方面的问题,涉及12家整改责任单位。未整改到位原因如下:一是部分整改事项因执行主体经济困难等原因未执行到位,如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等问题,目前正通过诉讼或其他强制手段追缴资金。二是部分事项情况和原因较为复杂,需稳妥有序推进。如:燃气改造中部分项目收费管理不到位问题,目前已逐个联系业主核对并催缴。三是部分事项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客观整改困难。如:部分物业初始资料不全、无法办理产权证,部分自有住房需协调其他业主进行加固后移交等,已协调多部门分类施策、加快推进整改。2021-2022年度有4个事项正在整改中, 主要为短期租赁土地到期未及时处理、部分项目未规划验收即投入使用、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单位长期挂账等,主要原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整改所需时限较长,目前正持续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争取2025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一步,区政府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扛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推动,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主管部门履行好统筹和监督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从“点上改”“当下改”向“面上改”“长久立”不断深化;监督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加强跟踪督办,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持续做好跟踪检查,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利用审计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为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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