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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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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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国有资产、政府投资等五个方面内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防疫情、稳增长、惠民生、保安全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630.2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近千亿元,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量持续,产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区建设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率先出台行动纲要,制定2022版“1+3+N”产业政策体系,投入产业扶持资金7.3亿元。启动10大重点片区、167个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深港深度融合发展规划,“一主两区三带”建设全面提速。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5.95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5.17亿元、增长12%,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积极争取重大项目上级补助资金43.99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5.35亿元,有效增投资、稳增长。精准实施一揽子稳增长政策、助企纾困“十条”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动惠企利民落到实处。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年九大类民生支出完成163.0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近八成。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成中小学、幼儿园12所,新增学位供给10155个。积极打造“健康罗湖”,持续深化罗湖医改,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启动5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展226个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瓶改管”工作,建设筹集公共住房6111套,着力改善存量住房居住环境。

  ——坚持深入推进整改,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报告。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个问题中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金额合计6.35亿元,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项,整改完成率93.22%。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22.53亿元、支出总量218.6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8.13亿元、支出总量51.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22万元、支出总量926万元。罗湖区2022年本级预决算情况见下表。

罗湖区2022年度本级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收入总量

2,024,187

2,225,322

109.94%

330,244

581,313

176.03%

1,023

1,022

99.90%

支出总量

2,024,187

2,186,944

108.04%

325,501

516,829

158.78%

1,023

926

90.52%

结转结余

0

38,378

-

4,743

64,484

-

0

96

-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资金管理及清理盘活方面

  1.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截至2022年底,罗湖区非税收入专户余额651.10万元,滞留非税专户均超过1年,区财政局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全额上缴余额。

  2.应缴疫苗款未及时上缴财政。2022年底前,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购置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审计发现,区疾控中心未及时督促48个接种单位将2022年底前形成的疫苗款项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应缴疫苗款1.13亿元。

  3.应缴财政款、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底,13个单位存在挂账1年以上的应缴财政款、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341.37万元。如,存在追回的多付工程款、退回合同款、星光老年之家结余经费、利息收入和违约金等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

  1.未将土地出让支出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22年,部分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涉及土地出让支出的项目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涉及2个国土基金项目,预算资金1,838.92万元,实际支出1,832.17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完整。区财政局未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的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7,591万元编入罗湖区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

  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影响预决算的准确性。一是6个上级转移支付预算项目未按市下达文件规定使用支出功能科目,指标金额合计1,548万元。二是15个本级预算项目未按实际用途使用支出功能科目,指标金额合计1.12亿元。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1.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未开工且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2022年涉及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总额2,345.33万元,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2.个别专项债券资金支付时未达合同条件。区水务局在承包人未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情况下,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某工程项目预付款95.09万元,未达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罗湖区58个一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全覆盖,对部分单位开展现场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相关预算单位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个别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2家单位未在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中明确不同实施方式的项目情形和采购程序。审计发现1家单位10个20万以上的非应急抢险类采购项目采取线下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2家单位1个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3项重大经费支出项目先实施后经党组会议决策,合同金额合计73.29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管理不够严格。一是1家下属单位账上列支了应由上级部门承担的部分场地装修及办公用品购置费用,涉及金额19.47万元。二是1家单位将预算准备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涉及金额27.66万元。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1家单位将应抵消的中医扶持发展基金作为应收水电费核算,在电费科目冲减33.97万元。二是1家单位4名全科医师在合同期内离职时未退回生活补助款、1名职工在服务期内调离时未按约定缴纳培训补偿费。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一是9家单位存在预算单位间挂账3年以上,涉及金额642.24万元,其中部分款项存在较大清理困难。二是2家单位在资产已入账或验收使用的情况下,未及时核销应收或预付账款,涉及金额1,013.03万元。三是1家单位使用单位历年结余资金支出34.15万元,无预算支出形成其他应收款挂账且未及时清理。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个别供应商资格审核不严格。2家单位在相关供应商登记注册之前就与其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涉及金额18.48万元,不利于履约风险控制。

  2.部分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1家单位7项合同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05.67万元;1家单位6项课题项目存在采购评标过程资料缺失或会议记录不规范,未真实、完整反映自行采购决策过程。

  3.个别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1家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未按合同约定按月对服务商进行考核且未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合同金额49.24万元。

  (四)部门工作执行方面

  1.垃圾分类服务监管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2022年聘请第三方开展两栋写字楼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审计检查发现,未严格按合同约定落实垃圾分类服务,合同金额49.30万元。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部分项目未按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及内容进行检查,且只检查1项内容。

  三、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2018-2020年城中村综合整治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2022年医疗卫生服务、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2020—2021年水务执法和安全生产、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城中村综合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未科学制定分期分类推进策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指挥部办公室,未督促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组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在准备阶段编制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明确分期分类批次名单和任务时间安排,对部分项目提前谋划不够。

  2.项目推进工作存在不足。一是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入场。2019年第二批综合治理项目入场施工时间比要求时间节点推迟了105天,施工图未深化设计。二是项目结算送审工作普遍滞后。截至2023年4月底,因前期工作深度不足及未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等原因,已完成竣工验收的19项工程均未能按时完成结算送审。

  3.部分项目工程管控不到位。一是未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罗湖指挥部工作推进会共4次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区建筑工务署直接修改施工图,未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二是工程存在质量瑕疵。部分工程存在设计不充分、未按图施工、工艺不严谨、运营维保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的质量瑕疵。

  (二)医疗卫生服务方面

  1.智慧医院一期信息化项目建设陷入停滞。罗湖医院集团2021年与平安科技公司签订履行期1年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780万元并支付首期款834万元。相关建设方自2022年上半年起陆续离场,截至2023年5月项目建设内容因医院相关业务科室不认可、建设不达标等原因未通过初验。双方对下一步系统建设、合同履行存在较大分歧,项目建设陷入停滞。

  2.区中医院同时期同种药品采购单价高于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从同一供应商采购精品中药饮片,零加成出售给患者。审计发现区中医院225种中药采购价高于区人民医院,其中个别中药价格差别过大,差额合计58.67万元,增加了患者负担。审计指出问题后,药品供应商已书面反馈将区中医院的药品采购单价调整至与区人民医院一致。

  3.区干部体检服务未据实结算。2022年,区人民医院承接区干部保健办干部体检业务,双方约定应据实结算且未检项目不予收费,但未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一是收取未检193人的体检套餐费用36.12万元。二是收取1930人未检项目费用71.16万元。三是项目升级后多收取费用2,280元。

  4.个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区妇保院2022年以发热门诊加班劳务费的名义向两人转账20.86万元,考勤资料显示两人2022年分别工作346天、351天,审计发现实际在岗情况与部分考勤资料、劳务费发放情况不符。

  (三)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方面

  1.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录入信息不完善。一是7个产业用房项目信息未及时录入平台并作为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二是24个产业用房项目未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最长未更新时间超18个月;3个产业用房信息在平台重复录入。

  2.个别产业用房空置时间长,使用效益低。1座大厦截至2023年4月底有4178.51平方米空置,2020-2022年空置物业管理费合计425.27万元;1座大厦1810.47平方米用房自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空置,2021—2022年空置物业管理费合计116.5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引进企业入驻。

  (四)水务执法和安全生产方面

  1.对偷排行为处罚力度不足。区水务局2020年查处排水类违法行为案件59宗,其中整改后不予处罚的占比94.91%,处罚仅2宗、罚款金额7万元。2021年查处案件114宗,其中整改后不予处罚的占比93.86%,处罚仅7宗、罚款金额60.50万元。排水违法成本较低,易存在偷排行为屡禁不止的隐患。

  2.水务安全生产监管不够到位。2020—2021年,区水务局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83宗,其中安全生产类仅3宗。1项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开工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开工备案,2021年1月施工单位违规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并造成严重事故。

  (五)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仍需加强。一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20—2021年,区就业促进中心3项上级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预算金额1.55亿元。二是个别项目支出情况公示不到位。1项资金发放前未按规定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社会知悉面较低。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面

  2022年,罗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际收入29.11亿元,支出24.90亿元,结余4.2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2处地块未完成移交,逾期分别超过4年、2年,涉及土地面积2261.19平方米。二是2个房屋征收项目已完成补偿超过六个月,未完成项目结决算工作。

  2.临时用地管理不完善。一是20宗已到期的临时用地未清场收回,涉及面积5.36万平方米。二是1个地块以短期租赁方式出租,租赁合同2021年到期后承租人未申请续租,截至2023年4月底区土地整备中心仍未完成该储备土地的收回入库,涉及储备土地面积1944.13平方米。

  3.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1个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未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未能对涉及回迁安置物业等项目的保证资金进行监管,涉及应监管资金6,707.02万元。二是6个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已过期或即将到期,实施主体未提供后续银行保函。审计指出问题后,6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已提交最新银行保函。

  4.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任务未完成。2022年,罗湖区通过更新整备需供应居住用地计划完成率67.50%,通过旧住宅区改造需供应公共住房类居住用地计划完成率28.33%。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处置。一是1家单位1处物业2908.13平方米自2019年起闲置,每年支付相关费用约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引入企业入驻。二是1家单位一批资产报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仍长期存放、占用地下停车位,2022年起租赁仓库存放资产并支付相关款项14.72万元。

  2.部分资产未完善调拨手续。1家下属单位143项家具、用具、设备等资产实际在上级部门使用,但未完善资产调拨手续,金额合计26.58万元。

  (三)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截至2022年6月底,罗湖投控公司资产合计149.86亿元,共有4家下属公司;罗湖城发公司资产合计15.42亿元,共有8家下属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国企预算未经批复。区国资局未批复1家下属公司2022年度预算草案。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国资局已审核并批复该公司2023年度预算。

  2.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一是长期投资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276.17万元。如:1家公司账面长期投资所对应的6家企业工商信息均未显示其为股东;1家公司账面长期投资所对应的3家企业股权已转让或主体已吊销。二是固定资产、货币资金账实不符,涉及固定资产原值5,524.58万元、银行存款173.09万元。如:1家公司4套房产未入账;4家公司持有的9584.21平方米物业已被拆除但未进行销账。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766.29万元。如:1家公司未在受益期间内将装修的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公司已进行账务处理,整改金额合计6,902.90万元。

  3.资产实物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物业被转租。1家公司有9处物业的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转租,但实际被承租人转租。二是部分资产未能找到实物。2家公司有156项资产未找到实物,涉及资产原值74.03万元。三是个别资产使用效益不高。2家公司购入2项资产一直未使用,涉及资产原值41.53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2家公司部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不完整、不真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了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文体类)、社区公园类投资项目等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文体类)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立项的9个文体类政府投资项目情况,涉及投资总额16.0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合同条款不合理。区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的“一馆一中心”项目采用代建制,该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需为代建单位提供用车及管理人员生活用房,该支出应属于代建管理成本,不应转嫁为施工单位的建设费用。

  2.项目施工管理存在不足。一是个别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如,1个项目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过期,工人宿舍未配备消防设施。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瑕疵。4个工程分别存在房屋多处渗水、墙面拼缝多处开裂、未按设计要求包封栈道侧边、新种植植物死亡且绿化灌木部分不达标等质量瑕疵。

  (二)社区公园类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立项的4个社区公园类投资项目情况,涉及投资总额1.0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标底编制工作不规范。罗湖区2019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二标段标底中以暂估价计取特色花钵价格,此项暂估价占建安工程造价比例达24%,超出15%的规定范围。

  2.监理费计算系数取值不准确。罗湖区2021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的监理合同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大于文件规定的系数0.8,存在决算时多计监理费15.75万元的隐患。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按规定计取监理费专业调整系数。

  3.合同服务内容存在重叠。罗湖区2021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中,重复约定了竣工图编制费,存在决算时重复计取9.65万元的隐患。

  4.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罗湖区2021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一期)参建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设计变更并造成一定损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分析原因,未界定各方责任。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审计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14个,出具审计报告14份,提出审计意见建议65条,出具审计决定书4份;发出线索移送函1份、风险提示函5份。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整改。截至2023年8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已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25个。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重点任务,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见效。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定位,锚定“一主两区三带”平台,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和落地。二是强化政策实施全过程管理。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加强各个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各项政策协同发力,严格审核资金并加大后续监管力度,推动“三力三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果。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落实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政策措施,管好用好民生资金。

  (二)强化资源统筹,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用好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政策工具,加大政府资产资源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加强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和投向管理,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财力保障,强化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处。三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预算管理,持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一是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编实编细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度。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全链条、智慧化监控。二是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挂钩机制。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四)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财政风险方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债务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国有资产方面,依法管理、使用和处置资产,加快理顺历史遗留问题,优化整合和分类盘活存量、低效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方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内控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政府投资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切实防范工程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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