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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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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4月在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罗湖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2年10月20日,罗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罗湖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审计整改全周期管理,做深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指出,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推进各领域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区政府八届22次常务会议提出,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切实发挥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的作用。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区政府认真履行整改主导责任,始终将审计整改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催化剂”。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抓严抓实,通过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等方式,逐项逐条狠抓整改落实。主管部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二)抓实抓细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结合问题类型,分类提出整改要求,采取座谈指导、发函督促和“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推动边审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建立整改事项台账,实现“清单制”“挂销号”动态跟踪管理,并加大对选择性整改、象征性整改事项的督促力度。归纳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类别库”,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

  (三)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区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政府督查范围。加强审计督促整改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府督查等工作的贯通协同,贯通合力构建监督新格局。各部门及单位对问题产生原因加强分析研究,通过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努力形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的工作闭环,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罗湖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涵盖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等五个方面,涉及59个整改事项、73个整改责任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个问题中,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到位率93.22%。有关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6.35亿元,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土地出让支出未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已将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整备等土地储备相关项目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支出预算管理。

  (2)代编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未及时下达代编预算项目类型,根据各单位关于历年政府投资项目尾款的申报情况,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代编预算下达至各具体单位。

  (3)未向区人大说明预算批准前支出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将按要求向区人大说明预算草案批准前的相关支出情况,在预算草案报告里对提前安排的支出情况细化到项目和金额,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2.关于财政规划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

  (1)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完整编制以后年度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财政风险评估等规划内容。②印发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组织各部门科学合理规划财政收支情况,形成更全面精准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2)往来款项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区财政局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下达深圳公共艺术广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收回其他应收款1,895.90万元。②区财政局与中财公司全面核查长期挂账,已完成挂账清理1,710.40万元,主要为:区财政局收回借出周转金500万元;中财公司调账并转增资本金1,061.25万元、调减应付区财政款134.28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预算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区财政局多次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严格开展对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监督和复核,并按照评分标准对自评报告进行打分评级。②区财政局修订《深圳市罗湖区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及通报工作实施方案》,对54个一级预算单位自评工作进行了问题总结和结果通报。③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关于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

  部分医疗设备采购、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医院集团整改情况:①对审计涉及的医疗设备已全部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并进一步做好设备购置的前期论证及审批工作,强化采购全过程管理。②对2个闲置设备已投入或调配使用,将避免设备闲置,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9个单位认真测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在可预见情况下足额编制2023年度相应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2)部分预算项目未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做好项目申报的充分论证和前期准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准化。②梳理影响项目推进的因素,积极推动项目开展,加快工程结决算进程,及时完成资金支付。③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时适当进行调整。

  2.关于部门决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准确使用功能科目核算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学校整改情况:①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已根据学校类别及生均、学段教师配比等标准,区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功能科目。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规范科目支出,真实反映教育费用支出情况。

  (2)个别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及相关幼儿园整改情况:准确编制决算报表,严把部门决算审核关,保障决算数据真实、完整,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关于部门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1)预算准备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10个单位严格遵守预算编制要求,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用途规范使用预算准备金。

  (2)部分涉改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7个街道办已全部完成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银行账户销户,上缴财政资金合计574.37万元。

  (3)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已整改。桂园街道办整改情况:已追回多发放补贴6,000元。

  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经审批租赁车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笋岗街道办整改情况:严格公务租车事项管理,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2)公务油卡预充值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2个单位建立公务油卡充值登记制度,6个单位规范公务油卡充值流程,根据保障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限制预充值金额,未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5.关于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单位未严格审核供应商主体资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晓、笋岗街道办整改情况:①立即停止与相关供应商的合作,重新进行采购。②修订完善1项采购管理制度。③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2)个别经济事项未签订合同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整改情况:自2022年以来明确资金支付时需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文本,相关经济事项均已履行合同签订程序,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部分合同签订时间倒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同时加大推广电子合同签约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合同倒签现象。②1个单位修订完善1项合同管理制度,26个单位强化合同审核及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签订效率。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对工程服务费支付进度滞后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已支付滨河中学拆建工程(一期)服务费269.28万元,对剩余71.65万元正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签订补充协议,加快推进支付进度。②对工程结算时未扣除罚金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立监理罚金台账,在支付工程保修款时扣除罚金2.10万元。

  (2)个别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对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在今后项目中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签订程序。②对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在合同中约定将购买相关保险作为第一笔进度款支付前提,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提高合同服务质量。

  2.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方面的问题。

  (1)未按常住人口规定要求设置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整改情况:选取学位供需矛盾较小的现状学校调整为特殊教育学校,百草园小学已于2022年9月作为独立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开始招生。

  (2)民办学校财政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8所民办学校整改情况:已全部上缴财政结余资金25.51万元。

  3.关于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消费券活动剩余资金退回到账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整改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后续跟踪监督,自2022年以来及时收回消费券活动剩余资金,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关于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个别单位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东门街道办整改情况:①对申报管理不到位问题,责成相关社区逐一排查、逐个整改,同时规范项目申报程序,通过OA报批留痕。②对实施管理不到位问题,认真研究学习民微文件指引,每月组织工程管理内部培训,严格执行民微工程类项目操作流程,同时力争项目在上半年开工,积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1)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自查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②对超范围使用市级房屋征收资金问题,黄贝街道办已向罗湖车管所追回资金91.42万元,同时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专款专用。

  (2)土地资源和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未完成区公共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任务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单位调整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持续推进落实年度建设任务;1个单位提请分管区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发出督办通知并分解任务,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②对部分储备土地未设立标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完成全部73块储备土地的标识设立工作。③对个别储备土地被非法占用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完成3块土地上的临时建筑清理工作。④对短期租赁的储备土地到期后未及时处理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多次督促承租方,因新出台政策涉及一定审批环节,巴士集团正在就相关事项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中。⑤对部分项目未规划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区建筑工务署已完成1个新建项目的规划验收,剩余3个项目需待使用单位改回功能或完善用地规划后履行手续。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资产管理制度内容缺失、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7个单位已修订7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内容,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

  (2)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单位已完成5862项资产的入账处理,涉及资产原值5.24亿元。②对处置资产销账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单位已完成111项资产的销账处理,涉及资产原值960.63万元。③对物业资产未入账、重复入账、未销账问题正在进行整改,3个单位已完成48项物业资产的账务处理;10个单位正在推进剩余148项物业的资产清查和账务处理工作,因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产权信息资料缺失等原因需要一定处理时间。

  (3)资产系统后台账户控制不规范、折旧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梳理完善现有系统账号的使用权限及操作流程,并停用超级管理员账号。②督促第三方梳理、修复完善了系统漏洞,同时启用资产折旧调账功能。

  (4)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或核销费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东门街道办整改情况:已完成审计指出的6个在建工程转固及费用核销工作,涉及投资额3,496.81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绿化类)管理方面的问题。

  (1)绿化管养服务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园林所整改情况:①对绿化管养服务计费模式不合理问题,制定费率调整方案,用改进后的计费模式核算后续项目相关费用。②对未核实水费发票真实性问题,已追回审计及自查发现的多付水费283.52万元,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加强浇水养护监管,将根据水务集团票据及用水量等资料,严格审核养护单位发票。③对绿化养护取水口管理不严谨问题,全面清点市政绿化养护取水口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加强巡查管理。④对合同关键处罚条款缺失问题,在后续签订合同中增加了对人员、车辆投入不足的处罚条款,提高绿化监管效果。

  (2)关键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园林所整改情况:①对未按原标准恢复绿化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求管养单位按照原标准限期恢复,并完善苗木品种更换标准和审批流程。②对监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管养单位严格执行修剪规范、及时开展苗木补植、制定台账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第三方监管服务的量化考核,不断提高绿化管理水平。

  (3)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个别项目现场与设计图纸差距较大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种苗木、修剪植物、调整设计效果不佳的品种;区建筑工务署加大施工过程巡查力度,及时纠正未按图施工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结算相关费用。②对个别项目建成后长期未移交并缺乏管养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完成绿化问题整改,已完成项目移交;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相关处罚措施,同时压实施工单位责任,将对未限期整改情况上报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

  2.关于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和竣工决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结算审核精细度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评审中心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中材料设备价格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按照合同约定规则合理计价,并明确周转材料计价规则。②严格按照竣工图纸审核结算,进一步提高造价精准度、审核精细度,控制投资风险。

  (2)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追回超付工程款1,057.66万元,对剩余285.34万元已走仲裁程序,同时暂停代建单位其他项目代建费的支付,将用代建费抵扣逾期未返还的多付费用。②区建筑工务署已追回全部超付工程款727.67万元,下一步将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从源头上控制投资风险,并严把送审造价审核关,加强代建项目投资控制。

  (3)未按规定通报预结决算编制质量低项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评审中心整改情况:于2022年9月对59个造价超限项目进行了全区范围通报,并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工作。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来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整改事项均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4个事项正在整改中,主要为工程服务费支付进度滞后、短期租赁的储备土地到期后未及时处理、项目未规划验收即投入使用、物业资产未入账未销账等问题,涉及12个整改责任单位。经对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如:工程服务费支付问题,需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补充相关协议后方可支付;物业资产账务处理问题,由于情况复杂、权属不清、产权资料缺失等原因,需较长时间全面核查资产情况、逐项进行清理。二是受客观因素制约,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如:储备土地到期后未及时处理问题,由于涉及机构改革,且涉及新出台政策和新审批流程,需一定时间完成全部程序;项目未规划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需完善用地规划或改回功能后,方可申请规划验收。三是涉及多个主体,需要共同推进解决问题。

  下一步,区政府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有关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对正在整改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区审计局持续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力争尽快整改到位、取得整改实效。区政府将继续压实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等方式,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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