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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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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罗湖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罗湖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0年10月29日,罗湖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罗湖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区政府落实审计整改的主导责任。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认真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提升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强化审计整改的绩效考核,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纳入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单位考核指标,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保障。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完善各领域、各层级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二)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整改。一是对照问题立行整改,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从源头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采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合力破解难题。

  (三)区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责任。区审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研究整改工作,健全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一是将审计整改检查贯穿于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边改,在审计过程中着力提升整改成效。二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逐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对整改进展慢、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和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督查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推动问题整改,促进贯通监督责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罗湖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17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7条;出具审计决定书3份;发出线索移送函9份、风险提示函3份。截至2021年4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六大类59个问题中,5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因涉及历史原因、多部门协作等情况需要一定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阶段。有关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合计19.40亿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草案方面的问题

  (1)决算草案附表编制不够完整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制,在编制2020年决算草案时已补充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2)部门决算报表个别数据不准确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部门决算数据准确,同时加大部门决算审核力度,保障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2.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已将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2)部分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坚持执行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各部门支出进度和支出均衡性情况,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②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按照不同的执行进度适当核减2021年部门预算。③积极配合和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双算”工作,确保历史遗留项目及时完成并支付项目尾款。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53个连续结转的项目资金已全部收回统筹使用或支付完毕,涉及金额193.93万元。

  (2)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登记不完整问题。

  区国资局整改情况:全面核清我区对罗湖保安服务公司、罗湖中财投资发展公司和深圳市正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的投资成本及投资损益情况。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在区财政总预算账套中对股权投资事项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7.17亿元。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并自2020年起将引导基金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范围,加强对引导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方面的绩效评价。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将绩效关口前移,开展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②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力度,及时退回目标编报不合格的项目并指导各预算单位修改完善。③加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和结果运用力度,2020年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工作,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完成。

  5.关于财政信息系统管理方面的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对照问题对系统中2020年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更正数据,保证系统数据真实准确。②更新完善金财系统,完善预算项目库系统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操作业务培训,规范数据录入口径。

  6.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问题。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严格编制采购预算,避免调整较大,同时在预算项目库系统中针对采购预算新增审核关,确保采购预算应编尽编。②严格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确保按批准的预算执行。③持续强化对采购管理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2)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区政府采购中心整改情况:①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强化履约评价信息的公开公示。②继续加强对采购事项的实施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保证采购活动公平进行。

  7.关于专项资金和保障房管理方面的问题

  (1)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整改情况:①加强企业信用核查,申请深圳市信用网账号用于批量核查,对列入黑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不予资金扶持。②加强企业后续发展跟踪,定期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掌握企业经营异常或注销情况,并及时优化相关政策措施。

  (2)就业资金连续两年执行率低问题。

  区人力资源局整改情况:①成立区就业资金业务指导小组,联合财政部门定期对就业资金使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②根据各街道情况评估计算就业资金金额,合理划拨中央就业补助金。

  各街道整改情况:不断加大资金执行力度,并适当调减下年就业经费预算。

  (3)个别人才配租房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

  区住房建设局整改情况:及时送达收房通知,收回5套住房,并对剩余3套住房按市场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不再给予租金差价补贴。

  8.关于引导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问题。

  区国资局整改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制度,于2020年8月印发了新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2)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区国资局整改情况:指导罗湖引导基金公司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初稿,对引导基金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将按程序提交审议并印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调整过大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准化。②全面梳理项目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开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按进度完成资金支付,并加快年度结转资金使用进度。③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对部分上年执行率低的项目预算进行适当调整。

  (2)年底突击支付问题。

  莲塘街道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资金,不再提前支付相关款项。

  区环卫机运队整改情况:对费用核减方式进行约定,核减第一期多付差额60.19万元,并从2020年5月起按月支付实际服务费。

  (3)个别项目存在以拨代支情况问题。

  区民政局整改情况:2020年起不再直接拨付资金,改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资金扶持,用于开展我区社会工作服务。

  2.关于利息收入上缴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问题

  (1)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单位自有账户方面,29个单位及时清理账户利息,上缴利息收入6,600.23万元(包含部分以前年度和2020年利息收入)。②代建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方面,2个单位已上缴利息收入421万元(包含2018年利息收入9.25万元)。

  (2)部分单位自有账户资金沉淀、闲置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17个单位清理账户结余资金,上缴存量闲置资金6,214.15万元。

  (3)街道拨付社区居委会的部分经费分配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区民政局整改情况:加强“星光老年之家”项目管理,完善资金分配方案,统筹各街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体量合理申请预算,2021年度预算较2020年度大幅压减。

  各街道整改情况:①资金分配方面,加强社区居委会资金管理,统筹安排经费;②资金使用方面,加强对社区居委会资金使用和业务开展情况的指导及管理,加大资金支出力度,避免资金结转闲置;优先使用社区基金用于民生微实事项目,提高社区基金使用率。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落实“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制度,未按规定安装定位系统的问题,7个单位已按规定落实“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制度,2个单位已按规定安装定位系统。②对车辆账实不符的问题,10个单位已完成车辆调拨及入账,6个单位正在办理车辆调拨等相关手续。③对公务租车未按规定报批且超期租赁的问题,黄贝街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将按规定做好公务租车报批工作。

  4.关于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不及时,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6个单位将严格按照区财政部门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对采购需求进行准确测算,及时申报采购计划。②2个单位制定完善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9个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对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的督导及审核,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签订效率。

  (2)政府采购垃圾分类服务不规范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单位对采购项目明细把关不严的问题,笋岗街道已要求中标供应商落实每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达到预期效果,并在以后采购中加强项目明细把关。②对采购项目单价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单位对采购标的情况进行市场调查,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市场询价和价格把关,结合实际选择产品;在履约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果蔬垃圾收运处理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区环卫机运队整改情况:①对部分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增加了对质量、杂质率上限或合理范围的约定条款,对合同不合理条款及缺失部分进行了补充完善。②对合同履约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核减收运处理量391.08吨,未将核减部分纳入支付费用;每月按中标单位提供的原始过磅单据,逐笔核实后支付款项;在果蔬处理场所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现场监管。

  5.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的问题,5个单位已完成资产系统或财务系统调账,调整金额合计687.56万元;1个单位正在全面清查资产,加快完成账务处理。②对资产报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个部门及单位已上缴资产报废收入0.15万元;6个部门及单位已完成资产报废的账务处理,处理金额合计386.47万元;3个部门及单位已完成资产报废的价值评估及回收工作。

  6.关于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1)民生微实事项目信息化管理程度有待提高问题。

  区民政局整改情况:新增“民生微实事信息系统录入率”绩效考评指标,并加强定期监管和每月通报。

  各街道整改情况:及时录入项目信息,2020年民生微实事项目信息已完成录入。

  (2)工程类项目普遍存在开工较迟、工期延误、结算审核及资金支付不及时等情形问题。

  区民政局整改情况:加强统筹部署和监督管理,强化“已完工验收的工程类项目比例”“已完成结算的工程类项目比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工程类项目指标的绩效考核。

  各街道整改情况:①按照项目实施指引,优化内控机制,减少不必要环节;②提前项目谋划部署,推进项目及时落地,提高工作效率;③合理确定开工日期和项目工期,加强实施全过程督促管理,避免项目工期延误;④严格预算执行,纠正重项目完成轻资金管理的观念,切实做好项目结算审核和资金支付工作。

  (3)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前期调研不充分的问题,相关街道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问需工作,避免项目之间冲突或发生重大调整。②对流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规范工作流程;相关街道严格按照审议流程实施项目,避免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内容。③对部分档案资料缺失或不准确的问题,相关街道按照项目资料清单,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和管理。

  (4)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把关不严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设计方面,黄贝、清水河街道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核查。②造价方面,桂园街道对单价套取错误问题进行了纠正,对与实际不符的项目签证工程量进行了复核与核减;黄贝、翠竹、东门、桂园街道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供施工过程管理资料,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项目档案资料。③施工方面,莲塘街道已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黄贝街道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把项目质量关。

  7.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7个单位按照区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通知》要求,加强现金支付管理,规范现金使用。

  (2)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问题。

  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4个单位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已将银行存款调整为账实相符,调整金额合计226.40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区级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配套制度不完善问题。

  区海绵办整改情况:①理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编制了《2020年罗湖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并将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②执行市级《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要求,加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对部分项目出具了运行维护报告,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2)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达标方案编制成果滞后问题。

  区海绵办整改情况:①完善了《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达标方案》并于2020年1月通过了专家评审,用于指导我区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稳步推进。②就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出具成果的事项,履约方同意核减该项成果合同价的50%并继续履行合同。

  (3)未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问题。

  区海绵办整改情况:①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深圳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验收工作要点及技术指引(试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规定。②在《2020年罗湖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对未按要求落实规定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目前已对部分项目出具了海绵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逐步建立起我区海绵设施竣工验收机制。

  2.关于政务服务相关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行政服务预审批事项管理不规范问题。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整改情况:向各审批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预审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预审工作。

  区住房建设局整改情况:①将审计指出的预审驳回审批事项作为典型案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要求一次性告知其驳回或退件原因;②优化办理材料,减少办理时间,提升办理效率。

  (2)政企服务平台尚有改进空间问题。

  区金融服务署整改情况:①扩大政企服务平台覆盖面,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重点企业推广平台,已纳入企业537家。②完善政企服务平台设计,协助区智慧城市中心完成平台二期开发工作。③强化平台监督考核,制定《企业服务指标评分标准》用于对相关部门进行评分,同时对即将逾期的诉求件及时提醒办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事项设置短信自动上报机制。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区慈善会未及时开具捐赠票据问题。

  区慈善会整改情况:已完成捐赠物资估价,补充开具2项捐赠票据,并对捐赠物资设置辅助账,加强捐赠事项财务管理。

  4.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考评相关制度尚未建立问题。

  我区已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建立政府性债务情况监测工作机制,每月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测管理并将情况定期上报财政部;②加强政府性债务考评管理,定期通报、年度考评资金使用情况,并将2020年地方债项目支出进度纳入我区支出进度绩效考核指标;③加强对专项债项目储备、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区土地整备中心整改情况:①对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截至2020年12月底,执行率已提升至93.84%。②对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未专户存储的问题,已将项目剩余资金及利息上缴市财政或转到专户存储,涉及金额2,575.88万元。③对资金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及时清理专户利息,已通过上缴财政、转回指定银行账户等方式整改282.37万元。④对房屋征收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已将4个项目结余资金4,008.16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⑤对未及时进行房屋征收项目结算和决算的问题,已完成4个项目的结算和决算工作。

  2.关于用地管理方面的问题

  区土地整备中心整改情况:对储备土地被违规占用的问题,加大土地清理力度,1个地块已完成执法清理,1个地块已完成临时用地合同签订。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整改情况: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把控合同流程,确保合同签订时间合理,同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方面的问题

  区科技创新局整改情况:对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底数不清的问题,已在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上及时更新、补充录入和核实修改相关房源信息,并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平台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能全面准确反映我区产业用房情况。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企业财务报表编制不完整问题。

  区国资局整改情况:督促国有企业完整编制财务报表,2家一级企业及8家下属企业已补充编制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2)个别企业财务核算工作滞后问题。

  罗湖投资控股公司整改情况:①建立了财务系统,开始建账核算。②设置财务内控自查表,通过交叉审核和定期检查,规范财务核算。

  2.关于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方面的问题

  (1)租赁合同签订方面的问题。

  各相关国企整改情况:①对合同关键条款缺失的问题,中财公司已重新签订协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②对重要合同条款签订有误的问题,黄贝实业公司已重新签订合同。③对物业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合同审批时间的问题,3家企业严格规范合同审批与签订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租赁合同履约方面的问题。

  各相关国企整改情况:①对物业租金等款项逾期未收回的问题,3家企业已收回461.51万元;剩余94.43万元因涉及维稳和历史遗留等问题,中财公司已采取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讨。②对物业转租、物业租赁用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2家企业采取补充书面转租申请、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方式进行整改;1家企业合同已到期且土地使用已到期限,今后将严格管理并禁止转租行为。③对租赁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的问题,3家企业已收齐所欠租赁保证金46.08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全面修订了《罗湖区建筑工务署设计变更工作指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②对建设项目工期加强管理,并将针对施工单位办事拖沓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③对田西北路、梨香路、笋西路、梨西二路市政工程的相关变更事项,已于2020年4月组织了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

  (2)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监理人数未达基本数量要求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监理考评和履约评价机制,加强对监理履职工作的监管。②更新《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监理人员配置和管理要求的相关条款,增加了监理人数须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约定。③约谈问题突出的监理单位,加强监理情况检查力度。

  (3)工程结算送审时间滞后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对未结算送审的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和限期办理。②制定了《罗湖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和《罗湖建筑工务署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并将对延误的参建单位予以履约扣分处理。

  (4)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移交环节管理不规范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修订了《罗湖区建筑工务署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健全了工程存在问题跟踪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并将部分问题纳入班子督查督办工作事项。②积极解决已竣工项目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有21项已办理移交,1项已变更建设单位,3项待解决规划验收等问题后办理移交手续。

  2.关于治水提质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

  区水务局整改情况:①聘请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清淤前和清淤后的淤积计量进行监测,测量现场和计量结果需四方联测签字确认。②改进测量方法,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③详细保留监测现场图片等相关资料,提高测量记录的真实性。

  3.关于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方面的问题

  (1)代建单位未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问题。

  莲塘街道办整改情况: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制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了履约保函。

  (2)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问题。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已根据国标图集要求完成整改,严格施工质量控制。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规范进场材料报验审批工作,将不合格井盖全部退场,将已使用的不合格井盖全部返工更换,避免质量安全隐患;②完成井盖周边的收口处理工作。

  4.关于插花地第一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方面的问题

  (1)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责,对施工单位履约评价评定进行降级处理,通过多次约谈、发函等方式要求整改,同时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和施工合同履约监管。②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责,对监理单位履约评价评定为履约评价不合格,对材料进场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处罚,对结算审核不严的问题扣除监理酬金总额10%,同时修订补充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加强监理合同履约监管。③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修订了《罗湖区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工作指引》,将严格执行相关条款,及时审批设计变更。

  (2)二装工程和主体工程无法有效衔接,造成资金浪费问题。

  区前期办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统筹,在学校新改扩建项目中,已将二装、绿化景观等工程与主体工程统筹规划一体实施,避免因流程问题造成资金浪费。

  (3)竣工验收和结算不规范问题。

  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①加强与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前期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理规划项目工期,避免检测报告出具日期晚于验收日期的情况再次发生。②责成造价咨询单位重新核实调整工程造价,调减工程结算造价205.09万元。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59个审计整改事项中大部分已采取了整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工作。但尚有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主要为部分单位未上缴账户闲置资金,部分单位车辆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卡不符。关于这些需持续整改事项,一是问题形成时间较长、涉及金额较大,如账户资金闲置、固定资产账卡不符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清查资产、清理闲置资金。二是需要履行必要程序,如车辆账实不符问题,需要全面清查车辆情况后,办理车辆调拨等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调整。三是涉及多部门协调推进,如车辆账实不符问题,部分单位因涉及到机构改革,需要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资产清查、资产权属确认及移交工作;部分单位已提交车辆报废等资料,需要统一审批处理,导致整改周期较长。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及单位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区审计局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将继续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跟踪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提高跟踪监督质量。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诺,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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