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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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单位、辖区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和《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罗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委员会评定及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评出5A级社会组织4家,4A级社会组织7家,3A级社会组织3家,现将罗湖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获得3A(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参评社会组织名称

获评等级

1

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5A

2

深圳市罗湖区社工客社会创新发展中心

5A

3

深圳市罗湖区仁爱康复服务中心

5A

4

深圳市罗湖区服务贸易协会

5A

5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颐养院

4A

6

深圳市罗湖区仁善康复服务中心

4A

7

深圳市罗湖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协会

4A

8

深圳市罗湖区星曙光志愿者协会

4A

9

深圳市罗湖区东益环保志愿者协会

4A

10

深圳市罗湖区鹤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4A

11

深圳市罗湖区志愿者联合会

4A

12

深圳市罗湖区彩虹公益发展中心

3A

13

深圳市罗湖区时尚消费促进会

3A

14

深圳市罗湖区美术家协会

3A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希望辖区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注重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规范、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法人治理能力,为构建罗湖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更大的作用。

   罗湖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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