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民政局2018年7月30日困难救助名单公示表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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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救助办法》、《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据社会救助的受理权限,对3月申请困难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户家庭进行救助。现将救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5-25666294

序号


           
街道/

社区

姓名

家庭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审批部门

救助金额

1

清水河

坭岗

陈肇芝

该家庭属我区的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四人。申请人长期患病,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清水河街道办

3000元

2

清水河

银湖

罗秀琳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患病长期接受药物治疗,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清水河街道办

6000元

3

笋岗

田心

徐燕湘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因患抑郁症和焦虑症,需长期服药治疗,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9564元

4

笋岗

田心

徐燕湘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患抑郁症和焦虑症,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

笋岗街道办

2000元

5

东门

立新

陈少丽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四人。申请人因双目失明,需长期治疗,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东门街道办

3797元

6

东门

城东

黄宪光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长期患病,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东门街道办

2496元

7

黄贝

新谊

付桂萍

该家庭属我区的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因患乳腺癌,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15343元

8

桂园

大塘龙

王永娥

该家庭属我区的其他困难户,户籍人口二人。申请人患高血压、糖尿病,高昂的学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105345元

9

翠竹

木头龙

周密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乳腺癌需长期服药治疗,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102563元

10

东湖

翠鹏

文志坚

该家庭属我区的低保户,户籍人口一人。申请人因患尿毒症,需长期治疗,高昂的医药费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依据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7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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