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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罗湖区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结果反馈

来源: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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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于2022年2月14、15日至3月18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罗湖区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收到二十三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科技创新局回应如下:

  一、建议:将《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省级平台项目,改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省级平台项目”。

  反馈意见:采纳。已改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省级平台项目”。

  二、建议:对《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给予企业或个人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金奖或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级其他奖项奖励70万元;获得省级奖励的,奖励50万元;获得市级奖励的,奖励30万元。同一事项获得多个层级认定的,按最高层级标准奖励。”,对获奖等级及对对应奖励进行明确。

  反馈意见:解释。辖区企业获得相关奖励较少,往年一年大概5个左右,且以往的政策没有进行细分明确,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奖励企业多申报各层次奖励,保持原条款不变。

  三、建议:《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增“对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的分支机构,经审核,分五年给予被认定主体最高500万元奖励。”

  反馈意见:解释。政策里已有创新载体扶持条款,对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给予相应扶持。国家级创新载体分支机构可以去申请认定各级创新载体,从而获得资金扶持。

  四、建议:在《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新增条款: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及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补贴。

  反馈意见:解释。经摸底调研辖区企业情况,目前符合该条款的非常少,为确保政策的普适性,待可获扶持企业数量增加了后政策上再考虑给予支持。

  五、建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新增首台(套)销售资助项目奖励。

  反馈意见:解释。经摸底调研辖区企业情况,目前符合该条款的非常少,为确保政策的普适性,待可获扶持企业数量增加了后政策上再考虑给予支持。

  六、建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将“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 对企业上年度已结项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按其获得上级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国家级最高300万元、省级最高200万元、市级最高100万元。被多个层级资助的项目,按最高层级标准给予扶持。同一主体年度最高2000万元。”,调整为不受在罗湖财政贡献的限制,并提高扶持上限为市级200万元、省级300万元、国家级500万元。

  反馈意见:部分采纳。已将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调整为不受区财政贡献限制。前两版政策(2018版、2021版)该条款均设置了市级、省级、国家级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限制,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以及企业反馈情况来看,暂时没有提高扶持上限的必要。

  七、建议:对《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企业获得资质认定扶持(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辖区内企业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增加“同一企业3年内重复获得以上荣誉的,不重复奖励。”限定。

  反馈意见:解释。“专精特新”资质有效期为3年,本政策条款“一次性奖励”已经含有有效期3年内给予一次扶持的意思,无需赘述。

  八、建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明确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购买研发设备、扩建超过100万是否能纳入扶持。

  反馈意见:解释。对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的,经审核,分五年给予被认定主体最高2000万元奖励)已经给予扶持,相关扶持资金企业可自行安排用于购买研发设备、扩建等。

  九、建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增加条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照其上一年度投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同一险种补贴不超过3年。

  反馈意见:解释。科技金额扶持条款里已经有了科技保险相关扶持内容。

  十、建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新增条款“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投保“专精特新企业保险”,按照其上一年度投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同一险种补贴不超过3年。”
    反馈意见:解释。政策里已经有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扶持的项目了(企业获得资质认定扶持 第(二)款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辖区内企业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再重复设置。

  十一、建议:公司为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因故2021年未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未申领到30万元的扶持资金。希望延续之前的政策:《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对新认定或复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反馈意见:解释。该建议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的范畴。具体政策的执行兑现以政策条款为准。

  十二、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 科技金融扶持”中建议增加第(四)项:鼓励信息企业投保“集成电路流片费用损失保险”,按照其上一年度投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同一险种补贴不超过3年。

  反馈意见:解释。《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科技金融扶持”条款中的科技保险扶持已涵盖相关内容。

  十三、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建议增加AI类芯片、Al视觉算法,基于GPU图像处理器及其视觉算法。

  反馈意见:采纳。增加了人工智能技术攻关支持条款: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及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按照70%给予配套扶持。单个项目最高扶持30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扶持2000万元。

  十四、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作措施》中新增技术应用推广扶持条款。

  反馈意见:采纳。增加了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扶持。支持人工智能与金融业、制造业、商业、物流、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教育、交通、医疗、园区等领域融合应用,对入选上级部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优秀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的,每个项目扶持30万元。

  十五、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新增对药物临床试验的支持条款。

  反馈意见:解释。《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已明确重点支持医疗美容、细胞与基因、精准医疗、医疗器械、健康管理、现代农业等领域,生物制药相关支持政策不在此政策措施范围内。

  十六、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补充医疗器械产品的支持条款。

  反馈意见:采纳。《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已补充有医疗器械相关支持政策。

    十七、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将“支持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对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研究备案或默示许可或允许按医疗技术开展临床研究的细胞科技项目,每项奖励200万元”修改为“支持精准医学相关临床研究。重点支持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对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研究备案或默示许可或允许按医疗技术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每项奖励200万元”,补充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

  反馈意见:采纳。已补充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相关内容。

  十八、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将“对大健康企业(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辖区建立细胞治疗联合研发支撑平台、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临床试验平台等技术服务平台,按总投资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修改为“对大健康企业(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辖区建立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及免疫治疗等联合研发支撑平台、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临床试验平台等技术服务平台,按总投资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充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

  反馈意见:采纳。已补充基因治疗和免疫治疗相关内容。

  十九、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加强医美行业规范及社会监督水平。

  反馈意见:解释。已反馈市里《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区里主要为扶持政策条款。

  二十、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加强服务平台的支持。

  反馈意见:采纳。《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中已补充有基础平台建设支持。

  二十一、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补充引进创赛获奖企业支持

  反馈意见:解释。创赛项目支持政策已在《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有,为避免政策重复,暂不补充。

  二十二、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支持基础平台建设适当提高扶持总额。

  反馈意见:解释。《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基础平台建设支持金额最高1000万,支持金额相对已较高,暂不宜提高。

  二十三、建议:《深圳市罗湖区扶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补充支持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加大符合条件的产业空间供给等政策。

  反馈意见:解释。将在支持大健康发展的方案中补充完善。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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