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度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专项清查盘点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来源: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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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度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专项清查盘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罗湖政府在线公开征集

  定标方法:评审定标

  服务期限: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罗财函〔2021〕1022号)要求,掌握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的具体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的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账相符;通过资产清查,加强国有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数字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服务需求

  根据财政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和规范,对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底转固的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工作,并根据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相应报告。

  三、项目费用

  项目总费用控制金额:9.5万元。

  四、具体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成果

1

对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进行初步了解,进行资产分类,摸清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的具体情况。整理资产台账,为后期核对数据做准备。

整理资产台账,为后期核对数据做准备。

2

制定清查方案,对视频监控一类点和二类点资产实物逐一清查盘点。

形成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表。

3

单位条码设计、标签打印及实物对应粘贴。

实现资产标签化和清晰化管理。

4

核对财务账与实物账,调整账套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形成资产盘盈、盘亏、正常明细表。

5

结合单位盘点结果,清理出所有需报废资产,提交单位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确认。

提出处理意见。

6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撰写涉及资产的上报材料文字稿,出具清查盘点报告。

出具清查盘点报告。

7

协助单位落实《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罗财函〔2021〕1022号)中与本专项清查盘点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未纳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罗湖区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报送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材料或证书。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

  3.提供近三年所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过资产管理专项技术服务项目所签署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提供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6.提供项目报价。

  7.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复印盖章后提交纸质件和扫描件。(纸质材料请交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9室,电子材料请交到lh_kcj@szlh.gov.cn,联系人:罗远,联系电话:0755-22185579)

  8.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2时。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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