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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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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7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静征同志主持召开与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琳同志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静征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受党组书记、局长郭桂林同志委托,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泽桦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彭蛟同志及巡察组有关成员,区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张琳、局领导李文忠和局中层以上干部以及五名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静征同志强调,区委此次部署对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科技创新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区科技创新局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区科技创新局党员干部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对区科技创新局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戴泽桦同志表示,区科技创新局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以坚定的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配合好巡察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巡察过程和成果转化为推动罗湖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罗湖“三力三区”建设贡献科创力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82290303,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罗湖区商务中心大厦2512,邮编518001,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电子邮箱lh_jcxc2@szlh.gov.cn。同时,在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20室前图书角设置“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巡察组联系。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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