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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函》(深营商办函〔2019〕17号)和《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准备工作和报送相关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各相关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需将进一步规范,并在门户网站按指定的格式公示清单。我局现将有关随机抽查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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