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 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811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
管控维度 | 序号 | 管理要求 | 属性 |
排放标准 | 废水 | 1 | 维修、洗车废水排放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回用于洗车的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要求。 | 约束性 |
废气 | 2 | 喷烤漆工艺废气执行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 50-2015)相关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还应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相关要求。 | 约束性 |
3 |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约束性 |
4 | 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要求。 | 约束性 |
噪声 | 5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详见单元管理要求。 | 约束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 6 | 维修、洗车废水应当经沉淀、隔油等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自建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拉运处理废水,实施转移联单管理;废水的收集和暂存设施应满足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等要求。 | 约束性 |
废气 | 7 | 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应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 50-2015)、《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等相关要求。 | 约束性 |
8 | 产生废气的区域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 | 约束性 |
9 | 有恶臭气体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 | 约束性 |
10 | 产生粉尘的工序应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 约束性 |
11 | 调漆、喷漆、烤漆、烘干作业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如喷漆房)或设备中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 约束性 |
噪声 | 12 | 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业,应当通过合理布局固定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调整作业时间、改进工艺等方式,并按规定配置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 约束性 |
13 | 空压机、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室内并远离人居敏感区,无法设置于室内的应采用隔声罩、隔声屏等隔声降噪措施,做好减振、吸声或消声措施。 | 约束性 |
14 | 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可参考《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 | 预期性 |
固体废物
| 15 | 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单独的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存放,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约束性 |
16 | 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危险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电池、含油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单独的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禁止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存。企业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识别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等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 约束性 |
土壤和地下水 | 17 | 汽修行业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作车间仓库、固体废物堆存区、隔油池等配套设施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各防控分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原辅材料禁止露天堆放,避免雨水冲刷。 | 约束性 |
环境风险防控 | 18 |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