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第三季度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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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区二〇二〇年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0年第三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16~91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8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22天;Ⅱ级(良)的天数为12天,比上年同期减少8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92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100%,比上年同期上升15.2个百分点。

  第三季度,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6.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臭氧日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0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7.9微克/立方米。

  第三季度,罗湖区降水pH平均值为6.62,比上年同期上升1.18,酸雨频率为3.8%,比上年同期下降29.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同比好转。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0年第三季度罗湖区有深圳水库进行常规监测,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水质指数无明显变化。

  (二)河流

  2020年第三季度,罗湖区有17条河流共计24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与上年同期相比,有16个断面水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保持为优,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深圳河罗湖桥等23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标准;大坑水库排洪河综合环卫厂断面水质略有波动,该断面7月pH监测结果为9.05,但其它主要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银湖中心为1类功能区,鹏兴花园一期为2类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银湖中心、鹏兴花园一期第三季度昼间、夜间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

  四、环境管理

  2020年第三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6项(包括告知承诺4项),报告表备案14项,核发排污许可证49个。全区共对3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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