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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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二○一九年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1~167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58天,比上年同期减少7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2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78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84.8%,比上年同期下降6.4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臭氧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5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深圳水库作为罗湖区唯一的饮用水源监测水库,2019年第三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

  (二)河流

  深圳河中上游断面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下游鹿丹村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超标倍数为0.17。布吉河(罗湖段)人民桥及嘉宾路桥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河口断面劣于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超标倍数分别为1.27、0.15。沙湾河罗湖断面(河口)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7条入库支流,除赤水洞水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超标倍数0.13),其余6条(落马石河、梧桐山河、横排岭水、茂仔水、新田仔水、仙湖水)断面均达地表水Ⅴ类或以上标准。

  笔架山河断面(河口)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分别为2.65、0.50、0.15。大坑水库排洪河断面(大小坑泵站溢流口)、高涧河断面(深惠路桥左侧箱涵)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清水河断面(燃气站)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千年坑断面(河口)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银湖中心和鹏兴花园一期,分别为1类功能区和2类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银湖中心第三季度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50%,夜间主要声源为虫鸣鸟叫,导致本季度1类区夜间达标率较低;鹏兴花园一期第三季度昼间、夜间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

  四、环境管理

  2019年第三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9宗,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7宗,罚款总金额241.5万,其中对深圳宏洲珠宝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罚款5万元,实施查封1宗(8月28日查封深圳市世纪缘珠宝有限公司的打磨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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