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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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区二○一九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3~127之间,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59天,比上年同期增加32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8天,比上年同期减少30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3天,与上年同期持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7天,占总有效天数(90天)的96.7%,比上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臭氧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深圳水库作为罗湖区唯一的饮用水源监测水库,2019年第一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从营养状态等级来看,深圳水库营养状态等级为中营养状态,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河流

  深圳河中上游断面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下游罗湖桥至鹿丹村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总磷、氨氮超标倍数分别为0.37、0.35。布吉河(罗湖段)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Ⅴ类或以上标准。笔架山河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超标倍数为0.02。大坑水库排洪河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分别为4.95、1.28、1.08。7条入库支流(落马石河、梧桐山河、横排岭水、茂仔水、赤水洞水、新田仔水、仙湖水)断面均达地表水Ⅳ类或以上标准。高涧河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分别为15.3、2.45、2.8。千年坑断面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倍数分别为2.58、0.88、1.0。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银湖中心和鹏兴花园一期,分别为1类功能区和2类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银湖中心、鹏兴花园一期第一季度昼间、夜间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

  四、环境管理

  第一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7项,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宗,罚款总金额34万元,无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处罚金额为5万元的案件有2宗案,分别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擅自超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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