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5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5年,罗湖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5-135之间,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251天,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109天,空气质量达到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全市排名第1。
2025年,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较上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SO2、NO2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PM2.5平均浓度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27微克/立方米、14.4微克/立方米、12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微克/立方米、1.3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5年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5年度,罗湖区有14条河流共计28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10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35.7%);18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64.3%)。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为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为3类功能区。2025年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达标率99.4%,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1.8%。
四、环境管理
2025年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3宗,报告表备案5宗,核发排污许可证28宗。全区共对93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97.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