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5年前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5年前三季度罗湖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27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5-135之间,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201天,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67天,空气质量达到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全市排名第1。
2025年前三季度,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较上年同期上升1.8个百分点。SO2、NO2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PM2.5平均浓度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13.0微克/立方米、12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5年前三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中营养,达标率100%。
(二)河流
2025年前三季度,罗湖区有14条河流共计27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9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33.3%);15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55.6%);3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占11.1%)。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属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属3类功能区。2025年前三季度监测结果显示,罗湖区昼间噪声达标率99.6%,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9.0%。
四、环境管理
2025年前3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3宗,报告表备案4宗,核发排污许可证23宗。全区共对67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