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5年上半年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5年上半年罗湖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18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5-104之间,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126天,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54天,空气质量达到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全市排名第1。
2025年上半年,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较上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SO2、CO平均浓度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1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15.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微克/立方米、0.6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5年上半年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5年上半年,罗湖区有15条河流共计26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8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30.8%);14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53.8%);4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占15.4%)。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为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为3类功能区。2025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达标率99.7%,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5.2%。
四、环境管理
2025年上半年,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2宗,报告表备案3宗,核发排污许可证19宗。全区共对42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7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