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5年第一季度罗湖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0-99之间,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55天,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3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0%,全市排名并列第1。
2025年第一季度,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0%,较去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13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2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6微克/立方米、19.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5年第一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中营养,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5年第一季度,罗湖区有10条河流共计22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1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占4.5%);7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31.8%);11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50.0%);3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占13.6%)。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属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属3类功能区。2025年第一季度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各监测90次,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达标率99.44%,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2.22%。
四、环境管理
2025年第一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0项,报告表备案1项,核发排污许可证8个。全区共对22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6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