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4年前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8~164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185天,比上年同期减少6天;Ⅱ级(良)的天数为8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4天;Ⅲ级及以上污染的天数为8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24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1%,较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全市排名并列第5。
2024年前三季度,罗湖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臭氧评价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7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4年前三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4年前三季度,罗湖区有12条河流共计24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1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占4.2%);8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33.3%);15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62.5%);0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占0%)。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为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为3类功能区。2024年前三季度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各监测3次。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两个监测点昼夜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四、环境管理
2024年前三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5项,报告表备案3项,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个。全区共对9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37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