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9~118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82天,比上年同期增加34天;Ⅱ级(良)的天数为9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4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比上年同期减少20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9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全市排名并列第3。
2023年第三季度,罗湖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0.2毫克/立方米;臭氧评价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1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3年第三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轻度富营养,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3年第三季度,罗湖区有13条河流共计26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纳入监测的26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标准,无劣Ⅴ类断面。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属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属3类功能区。2023年第三季度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各监测1次,黄贝街道、笋岗街道监测点昼夜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四、环境管理
2023年第三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3项,报告表备案6项,核发排污许可证4个,全区共对5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8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