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3年上半年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3年上半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8~201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110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6天;Ⅱ级(良)的天数为66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6天;Ⅲ级及以上污染的天数为5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17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2%,较上年同期持平,全市排名并列第5。
2023年上半年,罗湖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7.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评价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1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3年上半年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3年上半年,罗湖区有14条河流共计27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纳入监测的断面中,全部27个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V类及以上标准。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罗湖区水务局为2类功能区,罗湖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为3类功能区,2023年上半年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各监测2次。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两个监测点昼夜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四、环境管理
2023年上半年,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2项,报告表备案2项,核发排污许可证17个。全区共对53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7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