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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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函〔2025〕3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有关规定,现将《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及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共30天)。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人:陈凯凯,联系方式:0755-25190710。

  2.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三楼,联系人:徐毓彦,联系方式:0755-25887634。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h_tdzbzx@szlh.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翠园中学高中部改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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