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已列入《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划资源选LH-2019-0059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布心片区01-08地块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深规资源罗函[2019]451号)等文件,拟对“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所涉及的布心山庄东区东道苑小区进行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房屋征收提示如下:
一、征收范围:布心山庄东区东道苑小区房屋,详见附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部门: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四、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本提示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特此提示。
附图: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东道苑) 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