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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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罗湖区政府批准,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并于2017年66日和20181213日进行了公告。现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采用我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的统一做法对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予以重新公告。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相关内容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编号 

辖区 

街道 

项目名称 

计划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罗湖 

黄贝街道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885.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0459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5027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410日(正式公告日期)起至202149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件: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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