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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解放路与宝安路交汇处,东至宝安南路,南临解放路,西临市公安局,北至红宝路。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更新单元范围内建筑物(附着物)的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关于意愿征集要求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对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
10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止。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二)城市更新项目现场
(三)罗湖电子政务网
罗湖政府在线——桂园街道办事处:http://www.szlh.gov.cn/lhgyjdbsc/gkmlpt/index
(四)深圳商报
三、公示内容
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拟拆除改造范围约3.3万平方米,21块宗地组成,现状以旧住宅为主。建筑面积66567.5㎡,涉及权利主体共800户。经协商,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范围内权利人与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委托书》或其他意愿委托材料。目前更新项目范围内同意申报更新的情况:总权利人占比98.38%、总建筑面积占比98.77%。
本次公示,仅核实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内产权人自有物业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以及作为房产权利主体同意申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意愿材料,不涉及搬迁补偿条件等事宜,并不代表该项目已成为城市更新单元、或已具备进行城市更新的条件,相关许可以政府批件为准。
公示期满,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是否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更新意愿要求进行确认。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2项材料应附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指纹)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4.联系地址、联系电话。(1至3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上述(一)、(二)项有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个人委托的,需做委托书公证。
反馈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其中联系地址将作为接收相关文书收件地址,邮件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3号桂园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5-82112572
特此公示。
附件:1.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建筑物信息图
2.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