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转签工作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6-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相关权益主张人:

  为平稳有序推进项目尽快复工开发建设,我街道拟组织深圳市新钻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的搬迁补偿转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原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共涉及17栋建筑物,其中:一期实施范围共涉及8栋建筑物,包括翠田工业村综合楼、翠田工业村1栋、综合楼47栋、太宁路18号大院7栋、海鹏公司宿舍1栋、中南公司住宅楼6-7栋及大江南北酒楼;二期实施范围共涉及9栋建筑物,包括海鹏公司仓库宿舍2-3栋、中南公司宿舍8-9栋、中南公司住宅楼1-5栋共9栋建筑物。

  二、转签对象

  本次转签对象为原罗湖区翠竹街道太宁路金钻豪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签订了原拆迁协议且经备案或提交监管的原拆迁协议约定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补偿的权益主张人,以及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至今仍未签约的权益主张人。

  三、转签时间

  一期实施范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期实施范围:2025年7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

  四、现场办公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海鹏公司宿舍2栋2楼。

  五、通告发布

  1.项目现场张贴:现场办公点1楼;

  2.翠竹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3.罗湖区电子政务网:www.szlh.gov.cn。

  六、需提供的资料

  提供资料复印件,备原件核验。如在权益信息资料提交阶段已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的,本次转签仅需携带第一项身份信息材料原件。

  (一)身份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营业执照等);

  2.权益主张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房屋权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太宁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及回迁合同书》;

  2.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已移交注销的,提交复印件并签名捺印;产权证书未注销的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3.原始购房合同、房屋买卖/转让协议、购房款缴纳收据或证明等;

  4.继承或受遗赠协议、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等。

  5.房屋现状实际控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开户、变更等相关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缴记录凭证等;

  6.其他房屋权益证明文件。

  (三)其他相关材料

  1.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提供一类银行卡);

  2.其他相关材料。

  七、特别说明

  1.一期实施范围内的权益主张人在2025年7月10日前(含当日)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的,搬迁安置费均自2025年7月1日起算;在2025年7月11日及之后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的,搬迁安置费自实际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之日起算。

  2.二期实施范围内的权益主张人在2025年7月10日前(含当日)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签订意向确认书》且在2025年7月29日前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的,搬迁安置费均自2025年7月1日起算;在2025年7月10日前(含当日)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签订意向确认书》但在2025年7月30日及之后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的,或在2025年7月11日及之后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签订意向确认书》的,或在2025年7月30日及之后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的,搬迁安置费自实际签订《搬迁补偿转签协议》之日起算。

  3.为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开发建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请相关权益主张人积极配合本次搬迁补偿转签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各相关权益主张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将严格保密。如有虚假、伪造行为,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13378657725陈工。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8日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