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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170910”透水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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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廖春生、刘学良等4人撤出南侧箱涵,马上将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透水和陈志军被水冲走的情况报告了在南侧箱涵出入口处等候了解掌握渗滤液应急处置情况的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作业站站长罗鹏,东江环保下坪项目部总经理刘安,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伯元、公司董秘周江波和下坪项目组负责人王瑞坤。当时在场的三个单位的相关领导一是迅速布置开展施救工作;二是马上报警并各自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当即将现场参与渗滤液应急处置人员分成二组,第一组由刘学良和陶祥开到北侧箱涵口打开铁闸,方便陈志军自救;第二组王瑞坤驾车带领刘小金等人到箱涵外口(涵洞出水口),观察陈志军会不会从箱涵外口被污水冲出来。

  2.现场处置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常委刘庆生、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和罗湖区委常委宋延等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坐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市委常委刘庆生当即在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组织召开了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水务局、市人居委、市公安局、罗湖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紧急抢险救援工作部署会议,要求:

  1)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同志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人居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罗湖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

  2)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搜救失联人员。

  3)立即采取关闸措施,将外流的混合水堵截在大坑水库,并组织槽罐车或通过管道将该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组织专家组研究制定修复防渗膜等抢险工程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5)市水务局组织滨河、福田、罗芳3个污水处理厂排水稀释进入下游的混合水,将布吉河和深圳河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紧急抢险救援工作部署会后,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市委常委刘庆生的指示要求,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水务局、市人居委和罗湖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城管局、区环水局、罗湖公安分局、现役消防大队、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有关人员按照任务分工,立即分头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9月10日23时35分左右,罗湖公安现役消防官兵到达箱涵口,由于水压高、水量大,消防官兵一时无法进入事发箱涵口进行营救。随后消防官兵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制定了3套营救方案,从下游箱涵、北侧箱涵和南侧箱涵分别进行营救,但因下游箱涵、南侧箱涵水位高,水流急,无法深入搜救,进入北侧箱涵内搜救后亦未发现陈志军。后经过30多个小时抽取渗滤液降低场内渗滤液压力和消防官兵的不间断搜救,于9月12日11时20分左右,消防官兵在主箱涵搜索到陈志军已经死亡。9月12日14时30分左右陈志军遗体从主箱涵内移出,并交由法医检验,法医证实陈志军已死亡。

  为有效预防大面积环境污染的发生,市水务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以及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坪项目部等多部门、多单位全力组织多方力量,积极投身污水截流、除臭、现场应急抢险等工作中。经过多方截流、抽排等方式,有效阻止了污水进入河道,环境污染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3.善后处理情况:陈志军死亡后,根据市领导和现场指挥部领导指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密切沟通,并紧急成立了应对联合工作组。由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工作组负责陈志军(死者)家属的通知、接待、安抚工作,积极与家属沟通并取得家属的谅解,最终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工作组与陈志军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陈志军家属120万元,陈志军遗体已于9月16日火化。

  综上,该起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未发现救援指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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