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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东部过境高速公路“20190301”车辆伤害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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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019年3月1日14时30分左右,事发后,周友朋立即向事故现场附近的施工人员进行呼救。周本才和陈观土听到有人喊“出事了”后就立即跑到事故现场,并打电话向杨伯承、詹汉瑞汇报事故情况。杨伯承接到陈观土的事故报告后也立即向罗雄辉报告了事故情况。罗雄辉也及时打电话将事故情况告诉王小林。

  中南建设公司事发项目部李远卓、王小林和王一军等有关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事故现场拉了警戒线做好现场保护。同时也立即打电话安排吊车到达事故现场。

  华昱公路公司总经理郜志林、总工郑华智和安全工程师杨万隆等有关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罗湖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东湖街道办事处以及市交通施工安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交通施工安监站责成中南建设公司立即停止施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责成华昱公路公司和中南建设公司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善后工作和事件调查组,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配合政府事故调查。

  3.善后处理情况: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40万元,主要为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等费用。

  综上,罗湖区东部过境高速公路“20190301”车辆伤害一般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未发现救援指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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