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笋岗科创大厦裙楼(原营销中心)内部结构恢复工程项目“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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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024年9月18日16时20分,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施工人员杨某华看到向某松从科创大厦裙楼(原营销中心)二楼楼板边缘坠落后,立即从二楼跑向一楼查看。

  16时20分40秒,正在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附近做短暂休息的何某、陈某平、段某、李某领听到型钢楼承板坠落的响声后,立即跑到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旁查看(杨某华随后也赶到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旁查看),发现向某松坠落在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南侧地面平放的型钢楼承板上,身体俯趴着,脸朝下,头朝西,脚朝东,头部流了大量的血,向某松佩戴的安全帽碎裂并掉落在向某松头部西侧,身上没有佩戴安全带。何某等5人和从科创大厦一楼裙楼(原营销中心)一楼东侧拐角处跑过来的深业泰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建工程师王某飞、英来工程咨询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王某立即上前查看向某松伤势。

  16时24分,何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6时30分,“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对向某松进行紧急抢救处理。

  16时35分,“120”急救医生在现场人员的协助下,将向某松抬到“120”救护车上,何某和刘某随车将向某松送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医院进行抢救。

  20时01分,向某松经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现场处置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罗湖公安分局、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都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责成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业泰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配合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综上,政府相关部门及罗湖公安机关、笋岗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未出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3.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笋岗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业泰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员部署善后处理事宜,要求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业泰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赶到深圳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的死者家属居住和生活,安抚家属情绪和了解家属诉求。2024年9月20日,死者家属与深圳市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此起事故未引发人员聚集上访以及社会舆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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