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南湖深圳市煜林广告有限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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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024年8月10日8时45分,刘某国临时聘请的李某波看到刘某国坠落在金光华广场公交站台后侧人行道上后,立即跑到刘某国身边喊“刘某国”名字,但刘某国没反应。李某波于是把刘某国身体翻过来放平躺着,看到刘某国没外伤,也没有流血。

  8时46分,李某波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接线员一直与李某波保持通话联系,李某波按照“120”接线员的指导给刘某国做心肺复苏急救。

  8时55分,“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立即对刘某国进行抢救。

  9时28分许,刘某国经“120”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现场处置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罗湖公安分局、南湖街道办事处、南湖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都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责成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圳市至高创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彩数码图像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配合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综上,该起事故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及罗湖公安机关、南湖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未出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3.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南湖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圳市至高创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深圳市晶彩数码图像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员部署善后处理事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赶到深圳处理死者善后事宜死者家属的居住和生活,安抚家属情绪和了解家属诉求。2024年8月16日,死者家属与深圳市晶彩数码图像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此起事故未引发人员聚集上访以及社会舆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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