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2日,区应急局副局长宋兰刚、区两办办文科科长胡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缪镇一行深入莲塘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专项检查,莲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军以及应急办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合正锦园和莲馨园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实地查看了充电设施的运行状况、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充电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且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现象;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
检查组发现莲馨园充电停放场所存在通道堆放可燃物、合正锦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设置隔断等问题。针对这些安全隐患,宋兰刚同志当即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强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懈怠。他指出,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当场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缪镇从消防角度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指导,他表示,通道堆放可燃物会严重阻碍疏散逃生,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而未设置隔断则无法有效阻止火势蔓延,将极大增加火灾风险。他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注重细节,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莲塘街道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水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