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同比去年减少2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2起,同比去年下降17.65%;同比前年上升20%(道路交通事故上升是主因)。按事故领域来分:火灾事故35起,占总数的83.33%,同比去年下降18.6%,同比前年持平;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去年上升40%,同比前年增加7起。
按街道来分:事故数较多的为黄贝9起、翠竹7起、清水河街道6起。
除南湖、翠竹、清水河下降外,其他各街道为持平或上升。
上升幅度最大:东晓150%、莲塘133.33%、桂园50%。
剔除火灾事故数量后,全区1月份共发生事故7起,同比下降12.5%。7起事故均为交通事故。按街道来分:莲塘、清水河各2起,南湖、笋岗、东晓各1起。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同比前年持平,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稳定。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各类建筑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与前年同比持平。
交通运输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生产经营性火灾。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与前年同比持平。
(三)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三、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压力较大。1月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去年上升40%,造成9人受伤,同比去年上升350%。7起交通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18时-01时,均为夜间事故。事故原因分别为:酒后驾驶3起,未按标识指示让行、未按规定要求超车、未保持车距、车辆逆行各1起。节后返深潮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复苏,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火灾事故居高不下。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5起,占事故总数的83.33%。其中,居民用火不慎引发事故15起,电气故障引发事故6起,汽车自燃引发事故4起,共占火灾事故总数的70%,排在事故起因前三位。起火主要场景集中在住宅和室外,分别为14起、9起。
(三)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防范不容忽视。1月份虽未发生建筑工程和小散工程各类事故,但目前我区仍处于“蝶变”期,全区建筑工程216家,随着节后建筑工程陆续开工,以及节后综合征的影响,加之复产复工后的赶工、抢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科学安排警力,狠抓交通路面管控。交警部门要以夜间交通事故易发道路为重点管控道路,集中开展夜查行动,强化夜间查控力度,加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拦查管控,重点针对涉酒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对可能存在的故意闯卡及酒后替换驾驶员等情况,提早观察、提早发现,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提高晚间各时段的见警率和查处率,发挥震慑作用。同时,要紧盯重点隐患部位,强化夜间隐患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安排警力加强夜间交通安全状况巡查整治,重点查找路灯照明不足、施工区域设施遮挡或设置不规范等隐患路口路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意见建议,限期整改消除隐患问题。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查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刻吸取清远市佛冈县“1.23”火灾事故,加大对大型综合体、大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养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检查力度,重点针对违规改扩建改变原有格局,违规占用疏散通道等公共场所,应急出口和消防通道堵塞等隐患开展检查。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增强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以查促管消除节后综合征。相关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在建工地复工复产情况,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全面检查。在开工前,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截污管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和拆卸、建筑消防、施工用电等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建立监管台账。开工后,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各主管部门及街道办要从严治理,对于应纳未纳工程要一律停工;加强巡查,对于现场施工条件不合格要立即督促整改;从严执法,对于高空作业及涉电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形,要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