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数量情况
(1)12月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1起,同比去年持平。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7起,同比去年上升85%;同比前年上升146.67%(部分原因为消防统计口径改变,下同)。按事故领域来分:火灾事故30起,占总数的81.08%,同比去年上升100%,同比前年上升328.57%;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去年上升20%,同比前年下降25%;其他领域事故1起,同比去年和前年均增加1起。
按街道来分:事故数较多的为黄贝9起、翠竹6起。
除南湖、笋岗、东湖下降或持平外,其他各街道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上升幅度最大:翠竹500%、莲塘300%、东晓300%。
剔除火灾事故数量后,全区12月份共发生事故7起,同比上升75%。7起事故中,6起为交通事故,1起为其他领域事故。按街道来分:翠竹3起,黄贝、南湖、桂园、东晓各1起。
(2)全年累计情况(截至12月31日,下同):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21起,同比去年上升147.65%,同比前年上升180.67%。按事故领域来分:火灾事故341起,占事故总数的81%,同比去年上升305.95%,同比前年上升408.96%;道路交通事故70起,同比去年下降6.67%,同比前年下降10.26%;建筑业事故4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33.33%;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3起,同比去年下降40%,同比前年上升50%;其他领域事故3起,同比去年上升50%,同比前年增加3起。
按街道来分:事故总数较多的为:黄贝、南湖均58起,莲塘、清水河均48起。
上升幅度较大的为:莲塘336%、东晓311%、清水河220%、南湖176%。
剔除火灾事故数量后,事故总数80起,同比下降3.61%。事故总数较多的街道为:南湖13起、东门11起、黄贝、东晓各10起。
上升幅度最大的为:东湖上升200%、莲塘上升100%、东晓上升66.7%。
2.安全生产事故亡人情况
12月份发生1起亡人事故,死亡人数1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死亡11人,同比去年下降15.38%,同比前年下降42.1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同比去年下降50%,同比前年下降73.33%;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建筑业事故死亡3人,同比去年下降25%,同比前年持平;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死亡2人,同比去年下降33.33%,同比前年上升100%;其他领域事故死亡2人,同比去年、前年均增加2人。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南湖2人。
上升幅度最大:南湖增加2人、清水河上升100%。其他街道均同比下降或持平。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2月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平稳。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前年均增加1起,死亡人数均增加1人。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各类建筑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交通运输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生产经营性火灾。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其他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前年均增加1起,死亡人数均增加1人。
2.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同比去年下降7.69%,同比前年下降42.86%。死亡8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46.67%。
各类建筑工程。发生事故4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33.33%;死亡3人,同比去年下降25%,同比前年持平。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下降50%,同比前年下降93.75%;死亡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90.91%。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去年下降40%,同比前年上升50%;死亡2人,同比去年下降33.33%,同比前年上升100%。
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去年上升50%,同比前年增加3起;死亡2人,同比去年、前年均增加2人。
生产经营性火灾。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前年均增加1起;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南湖、清水河2人,东晓1人。
笋岗减少2人,东门、桂园均减少1人,翠竹、东湖、莲塘、东晓均持平。
上升幅度最大:南湖增加2人,清水河、黄贝增加1人。
(三)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三、形势分析
(一)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防范压力较大。2021年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事故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数的25%;事故主要类型为高坠、触电;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点多面广,从业人员素质较差,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事故防范压力较大。
(二)火灾事故防控压力较大。1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0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事故8起,遗留烟头、火种引发事故7起,居民用火不慎引发事故6起,共占火灾事故总数的70%,排在事故起因前三位。同时,临近春节,市民用电用气增加,燃烛烧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火灾事故风险加大。
(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目前,春运工作已经开启,交通安全风险衍生交织,春节前后重点时段返乡返程流量集中,人流车流物流加速流动,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四)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全区各类建筑工程共发生事故4起,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33.33%;死亡人数3人(房建、水务、拆除工程各1人),占生产安全事故总亡人数的37.5%。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3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临近年底,施工人员为追赶工期,盲目施工、提前拆模、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节前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是历来事故高发期,需提前做好防范。
(五)季节天气因素易引起森林火灾。根据深圳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及降雨预测信息,近期降雨偏少,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加之市民登山频繁,野外用火和乱丢烟头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控。区住建、水务、城管、交通、工务等有在建项目工程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研判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春节前的停工停产检查及复工复产特点,严抓放假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针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及临时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严抓停工期间施工工地现场封闭管理、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工作。严抓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及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塔吊等建筑起重设备和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抓住施工方案编审、按方案施工两个关键环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遏制施工领域事故多发态势。各街道办事处同时要加大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管理力度,督促物业单位加强管理和巡查,严防高坠、触电事故发生。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抓好春节防火工作。消防部门及各街道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对“三小”场所、城中村、养老院、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检力度。同时,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微信等新媒体、线下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增强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抓好春运安保工作。要按照方案,抓好春运各项任务的落实,将春运各项举措、工作重点,细化形成责任清单,具体到人到事,压实各级责任。要提前分析研判,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围绕疏堵保畅、隐患排查和降压事故等重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协同共管。科学部署警力,将警力向一线倾斜,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路面管控效果。加强源头排查力度,强化客运站、运输企业、重要路段检查巡查,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
(四)落实森林防灭火管控措施,做好春节值班值守工作。区森防办及各有林街道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各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加强火种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禁火令”,严防春节、元宵节期间因祭祀等活动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五)切实做好停、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各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前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严防因短暂停工停产导致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