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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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

  1.事故数量情况

  (1)本月未发生各类亡人事故。11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2起,同比去年上升200%;同比前年上升223.08%。按事故领域来分:火灾事故警情32起,占总数的76.19%,同比去年上升357.14%,同比前年上升255.56%,部分原因为事故统计口径改变;道路交通事故10起,同比去年上升66.67%,同比前年上升150%;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同比去年减少1起,同比前年持平。

近三年11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年份

事故总数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业)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2021年

42

32

10

0

2020年

14

↑200%

7

↑357.14%

6

↓66.67%

1

减少1起

2019年

13

↑223.08%

9

↑255.56%

4

↓150%

0

持平

  按街道来分:11月份事故数较多的为南湖7起、莲塘6起、笋岗5起,同比分别上升500%、100%、400%。除黄贝、东湖、翠竹下降或持平外,其他各街道事故数量与去年同比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2021年11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街道

东晓

莲塘

黄贝

东门

东湖

笋岗

清水河

南湖

翠竹

桂园

起数

7

6

5

5

5

4

4

3

2

1

同比

增加7起

增加6起

增加5起

↑66.67%

↑150%

↑300%

↑300%

持平

↓33.33%

↓50%

  剔除火警数量后,全区11月份共发生事故10起,同比上升42.86%。10起事故均为交通事故,其中,东晓3起,南湖、笋岗各2起,黄贝、莲塘、清水河各1起。

  全年累计情况(截至11月30日,下同):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85起,同比去年上升161.9%,同比前年上升187.31%。按事故领域来分:火警311起,占了事故总数的82.93%,同比去年上升350.72%,同比前年上升418.33%;道路交通事故64起,同比去年下降4.48%,同比前年下降7.25%;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0起,同比去年下降9.09%,同比前年上升100%。

近三年1-11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年份

事故总数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业)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2021年

385

311

64

10

2020年

147

↑161.9%

69

↑350.72%

67

↓4.48%

11

↓9.09%

2019年

134

↑187.31%

60

↑418.33%

69

↓7.25%

5

↑100%

  按街道来分:事故总数较多的为:南湖52起、黄贝44起、清水河41起。上升幅度同比较大的为:莲塘280%、南湖247%、清水河242%。

2021年1-11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街道

南湖

黄贝

清水河

莲塘

翠竹

东湖

东门

笋岗

东晓

桂园

起数

55

49

45

44

38

34

33

33

33

21

同比

↑206%

↑172%

↑246%

↑340%

↑124%

↑55%

↑106%

↑120%

↑313%

↑110%

  剔除火警数量后,事故总数74起,同比下降5%。事故总数较多的街道为:南湖12起、东门11起、黄贝、东晓各9起。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为:莲塘上升100%、东门上升57.1%、南湖、东晓均上升50%。

2021年1-11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不含火灾事故)

街道

南湖

东门

黄贝

东晓

清水河

翠竹

莲塘

笋岗

桂园

东湖

起数

12

11

9

9

8

6

6

5

4

4

同比

↑50%

↑57.1%

↓25%

↓50%

↓10%

↓14.3%

↑100%

↓37.5%

↓42.9%

↓60%

  (2)事故亡人情况。11月份未发生亡人事故,同比去年减少1人,同比前年持平。其中,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减少1人,同比前年持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和前年均持平。

  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死亡11人,同比去年下降8.33%,同比前年下降38.8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同比去年下降20%,同比前年下降71.4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7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75%;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翠竹、笋岗、东湖、莲塘、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东门下降,黄贝、桂园、翠竹、莲塘、东晓持平。上升幅度最大:清水河上升100%、南湖、东湖均增加1人。

2021年1-11月份各街道亡人情况统计表

街道

黄贝

南湖

桂园

东门

翠竹

笋岗

东湖

莲塘

东晓

清水河

人数

3

1

0

0

1

1

1

1

1

2

同比

持平

增加1人

减少1人

减少1人

持平

↓66.7%

增加1人

持平

持平

↑100%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1月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平稳。11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减少2起,同比前年持平;死亡0人,同比去年减少1人,同比前年持平。

  建筑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前年同比均持平。

  交通运输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与前年同比持平。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与前年同比持平。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同比去年下降7.69%,同比前年下降33.33%。死亡8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38.46%。

  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占总数66.67%,同比去年上升33.33%,同比前年上升60%;死亡5人,占总数62.5%,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25%。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下降50%,同比前年下降92.31%;死亡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88.89%。

  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去年下降40%,同比前年增加3起;死亡2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增加2人。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东湖、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减少2人,东门、桂园均减少1人,翠竹、莲塘、东晓均持平。

  上升幅度最大:清水河100%,黄贝50%,南湖、东湖均增加1人。

街道

黄贝

南湖

桂园

东门

翠竹

笋岗

东湖

莲塘

东晓

清水河

人数

3

1

0

0

0

0

1

0

1

2

同比

50%

增加1人

减少1人

减少1人

持平

减少2人

增加1人

持平

持平

100%

  (三)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三、形势分析

  (一)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高发。今年以来,全区建筑业事故共发生8起,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66.7%;死亡人数5人,占生产安全事故总亡人数的62.5%。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3人;小散工程事故2宗,死亡1人,受伤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3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目前,建筑施工领域已进入生产建设活动的黄金期及赶工期,容易因抢进度导致违章作业、疲劳作业,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火灾事故防控压力较大。1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2起,除去7起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主要事故原因为电气故障及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引发,占比56%。

  (三)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大幅上升。11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受伤9人,同比去年起数上升66.67%,受伤人数上升350%;同比前年起数上升150%,受伤人数上升350%;环比增长60%。10起交通事故中,4宗由于酒后驾驶导致,其中一宗酒驾导致5人受伤。

  (四)森林防火安全不容忽视。目前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市民登山日趋普遍,野外取暖用火频发,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需严密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要组织一次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排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大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整治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针对涉及高层建筑外立面清洁、玻璃幕墙安装等装饰装修工程及零星作业,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认真分析近期火灾事故原因,针对岁末年初火灾高发事故特点,全面排查“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油用气、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处置危化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物业单位及相关业主做好自查巡查以及事故应急演练,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交通、交警以及各街道要紧盯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道路、重点路口,加大警力部署。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严管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驾醉驾、货车违规载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等行为;二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事故点、拥堵点、行人过街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断补齐非机动车道、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短板;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劝导社区居民规范佩戴头盔,重点针对外卖快递行业、建筑工地、停车场、环卫、客货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点对点宣传。

  (四)做好岁末年初森林火灾防控。区森防办及各有林街道要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梧桐山、仙湖植物园、东湖公园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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