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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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

  1.事故数量情况

  (1全区事故总数同比去年上升幅度较大10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6起,同比去年上升89.47%;同比前年上升300%。按事故领域来分:火灾事故警情32起,占总数的88.88%,同比去年上升433.33%,同比前年上升700%,部分原因为事故统计口径改变;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去年下降72.73%,同比前年下降40%;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1起,同比去年下降50%,同比前年增加1起。

近三年10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年份

事故总数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业)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2021年

36

32

3

1

2020年

19

↑89.47%

6

↑433.33%

11

↓72.73%

2

↓50%

2019年

9

↑300%

4

↑700%

5

↓40%

0

增加1起

  按街道来分:10月份事故数较多的为南湖7起、莲塘6起、笋岗5起,同比分别上升500%、100%、400%。除黄贝、东湖、翠竹下降或持平外,其他各街道事故数量与去年同比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2021年10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街道

南湖

莲塘

笋岗

东晓

黄贝

东门

清水河

桂园

东湖

翠竹

起数

7

6

5

4

3

3

3

2

2

1

同比

↑500%

↑100%

↑400%

↑33.33%

↓25%

↑50%

↑200%

↑100%

持平

↓50%

  剔除火警数量后,全区10月份共发生事故4起,同比下降69.23%,其中交通事故3起(南湖、莲塘、东门各1起),建筑业事故1起(东湖街道)。

  全年累计情况(截10月31日,下同):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40起,同比去年上升155.64%,同比前年上升180.99%。按事故领域来分火警279起,占了事故总数的82.05%,同比去年上升350%,同比前年上升447.06%;道路交通事故51起,同比去年上升16.39%,同比前年下降21.54%;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0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100%。

近三年1-10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年份

事故总数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业)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起数

同比

2021年

340

279

51

10

2020年

133

↑155.64%

62

↑350%

61

↓16.39%

10

持平

2019年

121

↑180.99%

51

↑447.06%

65

↓21.54%

5

↑100%

  按街道来分:事故总数较多的为:南湖52起、黄贝44起、清水河41起。上升幅度同比较大的为:莲塘280%、南湖247%、清水河242%。

2021年1-10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街道

南湖

黄贝

清水河

莲塘

翠竹

笋岗

东湖

东门

东晓

桂园

起数

52

44

41

38

36

28

28

27

26

20

同比

↑247%

↑159%

↑242%

↑280%

↑140%

↑100%

↑40%

↑108%

↑189%

↑150%

  剔除火警数量后,事故总数61起,同比下降14.08%。事故总数较多的街道为:南湖、东门各10起、黄贝8起。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南湖、东门、莲塘均上升66.7%。

2021年1-10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不含火灾事故)

街道

南湖

东门

黄贝

清水河

翠竹

东晓

莲塘

桂园

东湖

笋岗

起数

10

10

8

7

6

6

5

4

3

2

同比

↑66.7%

↑66.7%

↓33.3%

↓22.2%

↓14.3%

持平

↑66.7%

↓33.3%

↓66.7%

↓71.4%

  (2)事故亡人情况。10月份共死亡1人,同比去年增加1人,同比前年持平。其中,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建筑业)死亡1人,同比去年和前年均增加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减少1人;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和前年均持平。

  除东湖增加1人,其他各街道持平。

  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死亡1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38.8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同比去年下降20%,同比前年下降71.4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7起,同比去年上升16.67,同比前年上升75%;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翠竹笋岗东湖莲塘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东门下降,黄贝、桂园、翠竹、莲塘、东晓持平。上升幅度最大:清水河上升100%南湖、东湖均增加1人。

2021年1-10月份各街道亡人情况统计表

街道

黄贝

南湖

桂园

东门

翠竹

笋岗

东湖

莲塘

东晓

清水河

人数

3

1

0

0

1

1

1

1

1

2

同比

持平

增加1人

持平

减少1人

持平

↓66.7%

增加1人

持平

持平

↑100%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0月份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形势较为平稳10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去年下降50%,同比前年持平;死亡1人,同比去年增加1人,同比前年持平。

  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区管工程),死亡1人,与去年、前年同比,事故起数均增加1起,死亡人数均增加1人。

  交通运输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持平,与前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持平,与前年同比持平。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人数最多:东湖1人。除东湖外,其他街道均持平。

  2.全年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同比去年上升9.09%,同比前年下降33.33%。死亡8人,同比去年上升14.29%,同比前年下降38.46%。

  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占总数66.67%,同比去年上升33.33%,同比前年上升60%;死亡5人,占总数62.5%,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25%。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92.31%;死亡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88.89%。

  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去年下降25%,同比前年增加3起;死亡2人,同比去年上升100%,同比前年增加2人。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东湖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减少2人、东门减少1人,桂园、翠竹、莲塘、东晓持平。

  上升幅度最大:黄贝、南湖、东湖、清水河均增加1人。

街道

黄贝

南湖

桂园

东门

翠竹

笋岗

东湖

莲塘

东晓

清水河

人数

3

1

0

0

0

0

1

0

1

2

同比

50%

增加1人

持平

减少1人

持平

减少2人

增加1人

持平

持平

100%

  (三)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三、形势分析

  (一)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高发。今年以来,全区建筑业事故共发生8起,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66.7%;死亡人数5人,占生产安全事故总亡人数的62.5%。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3人;小散工程事故2宗,死亡1人,受伤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3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目前,建筑施工领域已进入生产建设活动的黄金期及赶工期,容易因抢进度导致违章作业、疲劳作业,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电气故障及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今年以来,共发生火灾事故279起,除去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剩203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火灾78起,占比38.42%,事故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气线路短路及设备故障;电动自行车等代步工具及其电池火灾42起,占比20.68%,事故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池故障自燃、电池充电。秋冬季节,由于天气寒冷干燥,工业企业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城镇居民用气、用电取暖易导致住宅类火灾事故。

火灾起因

电气故障

用火不慎

电动自行车等代步工具及电池故障

汽车自燃

遗留火种、烟头

动火作业

可燃气体泄露

精神病放火

杂物自燃

交通事故

货车刹车起火

其他

事故起数

78

76

42

26

18

6

4

3

3

2

2

19

  (三)电动自行车交通亡人事故多发。今年的4起交通安全亡人中有3起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占亡人总数的75%。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机动车未按规范驾驶及未停车礼让是主因。

  (四)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森林火灾风险增加。已进入秋冬季节,雨量减少,空气较为干燥,加之草木干枯,森林火险升级。此外,市民存在燃烛烧香的传统敬神祭祖方式,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加。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区管工程亡人事故高发,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要以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为工作重心,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案、措施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严查、细查、实查。同时,落实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有关措施,并同步向区管工程全面推广。

  (二)进一步压降电气火灾风险。区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对工业企业和老旧小区等场所的电气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降辖区电气火灾风险,防范事故发生。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率,重点排查线路乱拉乱接、未套管保护以及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区消安委办应研判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形势,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从源头把控,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管理,严查假冒伪劣产品,规范电池市场。同时,加强相关日常检查及教育培训,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形势。

  (四)加强交通安全引导及宣传工作。交通、交警部门及各街道要在人流量大、宣传影响广的街道社区广场、城中村、商务楼宇等出入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张、张贴海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一戴两不”专题宣传活动,劝导社区居民规范佩戴头盔,做到不戴头盔不出社区、小区、城中村。同时,对企业员工、运输企业、涉酒场所、快递配送业等易发生伤亡事故行业进行交通安全精准宣传。

  (五)切实抓好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区森防办及各有林街道要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有准备、打早小、包落实”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林区火灾隐患巡查,织密巡查网络,对火情易发地实行专人看守,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加强对进入林区的火源进行保管或者收缴;二是加强灭火器、灭火把、消防泵等森林防火器材的储备以及维护工作,定期清理林区枯枝落叶,保障防火通道畅通无阻;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林区设置宣传警示牌,向居民讲解森林防灭火知识和相关消防工具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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