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总体情况
(1)全区事故总数同比去年大幅上升,火灾事故是主要原因。9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5起,同比去年上升288.89%;同比前年上升105.88%。按事故领域来分:火警31起,占总数的88.57%,同比去年上升1450%,同比前年上升244.44%,尽管有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变化带来的影响(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但上升幅度远超全市平均水平,需引起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去年下降66.67%,同比前年下降75%;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2起,同比去年上升100%,同比前年增加2起。
近三年9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按街道来分:9月份事故数较多的为黄贝、东晓各6起,清水河5起,上升幅度也最大,分别为500%和400%。除南湖街道外,其他各街道事故数量与去年同比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2021年9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另外,剔除火警数量后,事故总数4起,同比下降50%,其中交通事故2起(清水河、东晓各1起),建筑施工触电事故1起(东晓街道),零星作业触电事故1起(黄贝街道)。
全年累计情况(截至9月30日,下同):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02起,同比去年上升164.91%,同比前年上升169.64%。按事故领域来分:道路交通事故46起,同比去年上升12.5%,同比前年下降23.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9起,同比去年上升12.5%,同比前年上升80%;火警247起,占了事故总数的81.78%,同比去年上升341.07%,同比前年上升425.53%。
近三年1-9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按街道来分:事故数较多的为南湖45起、黄贝41起、清水河38起。同比上升幅度最大:莲塘357.1%、南湖246.2%、清水河245.5%。
2021年1-9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
另外,剔除火警数量后,事故总数55起,同比下降5.17%。
事故总数最多:南湖9起、黄贝8起、东门、清水河各6起。同比上升幅度最大:莲塘100%、东门75%、南湖50%。东晓上升20%,其他街道均下降或持平。
2021年1-9月份各街道事故数量统计表(不含火灾事故)
(2)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是主要原因。9月份共死亡4人,同比去年上升100%,同比前年增加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50%,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增加2人;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死亡2人,同比去年和前年均增加2人;火灾事故死亡0人。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翠竹、东晓、清水河各1人。
翠竹、东晓、清水河增加1人,黄贝持平,其他各街道死亡0人。上升幅度最大:翠竹、东晓、清水河增加1人。
全年累计,全区共死亡10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41.1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69.2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6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上升50%;火灾事故死亡0人,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翠竹、笋岗、莲塘、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东门下降,黄贝、桂园、东湖、莲塘、东晓持平。上升幅度最大:清水河、南湖、翠竹均增加1人。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形势较为严峻,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同比上升。9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去年上升500%,同比前年上升200%;死亡3人,同比去年上升200%,同比前年增加3人。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区管工程),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与前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
(3)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死亡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增加1人。
(4)其他行业。零星作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东晓、清水河各1人。东晓、清水河增加1人,其他各街道持平。
上升幅度最大:东晓、清水河增加1人。
全年累计,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同比去年上升22.22%,同比前年下降35.29%。死亡7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41.67%。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建筑业。发生事故7起,占总数58.33%,同比去年上升16.67%,同比前年上升40%;死亡4人,占总数57.14%,同比去年下降20%,同比前年持平。
(3)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91.67%;死亡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下降87.5%。
(4)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
死亡人数最多:黄贝3人、清水河2人、南湖、东晓均死亡1人。
笋岗减少2人、东门减少1人,桂园、翠竹、东湖、莲塘、东晓持平。
上升幅度最大:黄贝、南湖、清水河均增加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二、形势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亡人总数的75%。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4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死亡4人,其中3起事故为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死亡。
(二)火灾事故高发,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及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事故占总数的61.2%。9月份,发生火灾事故31起,其中居民生活用火不慎12起,占事故总数38.7%,主要事故原因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居家做饭忘记关火,烧干锅引发事故;二是居家烧纸祭祖引发事故。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事故7起,占事故总数22.5%,事故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气线路短路及设备故障。
(三)建筑业事故亡人数占比大。今年以来,全区建筑业事故共发生7起,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58.33%;死亡人数4人,占生产安全事故总亡人数的57.14%。其中,触电事故2起,主要事故原因:一是未对作业场所中可能接触的电线、金属线槽、配电箱外壳进行验电;二是作业前未断电;三是作业人员未佩戴绝缘保护手套。高处坠落事故2起,主要事故原因:一是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二是作业平台无防护栏;三是脚手架未搭设稳固。
(四)森林火灾须严加防范。目前已临近气候交替阶段,根据深圳市气象台预测,未来30天内,总体干燥少雨,天气转凉。随着冷空气来袭,气候将由湿润多雨转为寒冷干燥,森林火险指数将持续升高,各有林街道和森防部门应严加防范,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时刻保持警惕。
三、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市民交通安全引导工作。区交安委办要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抓手,大力推动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做好市民交通安全教育及劝导工作,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抢道、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二)加强市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市民居家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针对如何正确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初期险情的处置。同时,组织市民参与初期险情处置演练,防止险情扩大,引发群死群伤。
(三)加强在建工地及小散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前,建筑业风险居高不下,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加大在建工地及小散工程的巡查频次,针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施工人员无安全交底、高危作业未佩戴相关防护物品、作业场所不符合作业条件等情况要严格处罚。
(四)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控工作。区森防办及各有林街道要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压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有火必报制度,做好扑火物资储备、维护及保养工作,牢固树立“灭早、灭小,灭了”的工作理念,坚决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