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7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46起,死亡0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23万元(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70.59%,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上升66.6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7.74%。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318.18%,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上升66.6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29.39%,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5万元。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3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41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7.9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355.5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8.61%。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92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16.89%。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75%,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2)建筑业。全区共发生事故1起;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
(4)其他。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2019年同比持平。
二、1-7月份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7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各类事安全事故233起,死亡6人,受伤27人,直接经济损失100.35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45.2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7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4.46%。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87.65%,死亡人数下降64.71%,受伤人数上升42.1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1.95%。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7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2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7.1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5.1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22.2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5.31%;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6.83%,死亡人数下降84.62%,受伤人数上升11.1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7.72%。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7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事故7起,死亡4人,受伤4人;与2020年、2019年同比起数均上升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
(3)火灾事故情况。1-7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85起,死亡0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93.253万元;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62.7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7.44%;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78.1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2.87%。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7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4人,受伤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0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6.25%,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下降33%。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1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增加2人。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数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4)其他。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与2020、2019年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增加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与2020年同比起数持平,与2019年同比起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三、形势分析
(一)7月份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各类亡人事故。7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46起,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上升170.59%和318.18%;死亡人数0人,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减少2人和减少3人。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下降50%和75%;死亡0人,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减少2人和减少3人。
2.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形势较为稳定。7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起,死亡0人,受伤人数2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3.33%,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下降33.33%。
3.电气火灾事故持续高发。7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发生41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新增12起,受天气影响,用电负荷上升,电气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电气火灾风险居高不下。本月新增1起电动平衡车火灾事故和1起电动滑板车火灾事故,随着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的普及,以及早期产品的超期服役等情况,此类事故风险将逐步加大,需高度重视;本月新增1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柜火灾事故,此类产品属新兴事物,目前缺乏相关安全标准,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存在漏洞。
(二)1-7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7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33起,死亡6人,受伤27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145.2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70%;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187.65%,死亡人数下降64.71%,受伤人数上升42.11%。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7起,死亡4人,受伤4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6.25%,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下降33.33%。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2.道路交通领域生产经营性事故情况平稳。1-7月份,全区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事故41起,死亡2人,受伤20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5.1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22.22%;与2019年同比起数下降5.82%,死亡人数下降84.62%,受伤人数上升11.11%。
3.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1-7月份,火灾事故起数185起,死亡人数0人,受伤人数3人,与2020年同比起数上升262.7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与2019年同比起数上升478.1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其中,住宅类火灾和电气火灾分别占事故总量41%和30%,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占事故总量的23%,凸显市民居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高温天气的持续,电气设施老化与超负荷运作的风险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较为严峻。1-7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3人。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目前,高处坠落及触电事故频发,随着高温酷暑天气到来,汛期风险呈加速之势,容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防控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5.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多发。1-7月份,发生2起物业管理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为物业小区内清洁服务引发的高坠事故,另一起为物业小区内光纤敷设引发的触电事故,充分暴露物业行业监管漏洞,以及物业管理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压力加大
1-7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当前已进入台风活跃期,根据深圳市气象局预测,未来40天内有1-2个台风影响我市,期间将出现2次持续降雨,累计降雨量为370-430毫米,易造成较大范围、长时间的严重积涝水浸,极易诱发地陷、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需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认真贯彻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有关决策部署,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立足于极端情况,做好当前防台防汛工作。针对防台防汛工作重点,持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易涝点、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灾情的变化,加密滚动预报预警,加密组织会商、研判防灾形势,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建筑施工领域监管力度。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和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防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再部署。针对小散工程事故高发特点,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查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对于肢解工程分包施工以及超资质范围施工等行为,要顶格处罚,切实降压小散工程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针对高处坠落、触电等高发事故,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按要求配备、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业人员是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到位。
(三)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交通和交警部门要深刻汲取甘肃平凉“7·26”客车侧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针对暑期旅游高峰、夏季高温和强对流天气频发叠加的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对未经审批占道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执法检查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查处驾驶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加大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三小”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薄弱环节及易造成群死群伤场所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格查处针对疏散通道堵塞、违规住人、使用不合格电器、消防设施围挡、损坏等情况。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市民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宣传,大力营造消防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