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3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25起,死亡0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65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0.61%。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0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人减少1人,受伤人数上升1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2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05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83.33%,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4.26%(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第一季度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各类事安全事故74起,死亡2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26.36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9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4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0.76%。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0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66.67%,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上升3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95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第一季度,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火灾事故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5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89.47%,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0.27%。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
第一季度,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4)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形势分析
(一)3月份形势分析
1.总体安全形势较为平稳。3月份,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各类事故起数25起,死亡人数0人,受伤人数5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5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3人;本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道路交通领域形势稳定。3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起,同比上升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5人,同比增加3人。
3.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3月份,火灾事故发生17起,同比增长183.33%,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均为0,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下降44.26%。受统计口径影响,火灾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主要起火场所为住宅,本月新增2起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新增2起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
(二)第一季度安全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三升一平”。第一季度,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96%(增加49起),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上升4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0.76%。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2.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同比大幅度上升。第一季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66.67%,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350%。目前,我市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及亡人情况较为严峻,急需采取相关行动压降事故形势。
3.住宅类火灾及电气火灾持续事故高发。第一季度,火灾事故起数55起,同比起数上升189.47%,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上升60.27%。受统计口径影响,火灾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其中,清水河、东湖、黄贝三个街道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3个街道事故总占比48%。在起火场所方面,住宅类场所占事故总量的44%;事故起因方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占比27%,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占比22%,汽车自燃引发火灾事故占比16%,其中电动车火灾4起,燃油车火灾5起。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三)自然灾害防治需高度关注
第一季度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受降雨影响,干燥天气有所缓解,全市陆地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降级为黄色,但我区林地面积占比高,各类诱发山火因素众多,森林防灭火工作仍需保持严防严控态势。
当前已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30天内,我市雷雨天气增多,月雨量150-180毫米,雨时伴有雷暴和大风,降水量级最大可达暴雨。区三防办需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特别是针对强降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及早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预报,提前预置防范措施,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第二季度历来为事故上升期,加之已进入汛期,高温等天气因素影响较大,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部门、各街道办要加大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重点聚焦有限空间作业、户外高处作业、汽修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等领域,深入推进“一线三排”,强化监管执法,落实安全警示教育,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和气候特点,举一反三、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当前及下阶段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二)做好防汛、抗风、抢险、救灾准备,严防各类灾害事故。一要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密切监视气象气候、江河水位和地质活动,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加大巡视巡查力度,对于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科学研判、联动处置。二要提前做好灾害应对准备,大力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要落实落细人员转移避险,物资供给储备等措施,加密应急演练和实战实训频次,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灾害,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和科学处置。三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以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堤坝安全以及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防御为重点,全面查找整治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做好二季度森林防火监管巡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强化值班值守,做到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随着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市民用电量激增,用电设备超负荷运转,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三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工厂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三小”场所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住宿“三合一”现象,一旦发现,要坚决予以查封整顿;重点检查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居住的城中村、出租屋等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重点检查工厂等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状况,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危运车辆的技术检审、驾驶人、押运员资质和行驶路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布防,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五)结合汛期灾害事故特点,深入开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办、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要制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故防范专项检查方案,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一线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检查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细化完善台风、暴雨防御工作指引,指导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御工作;要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抽查,严防违规冒险作业。同时,加强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监管,重点针对室外空调安装和维修作业,全面纳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作业。
(六)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街道办、各部门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值守调度,确保常备不懈、规范有序、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