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2021年2月份全区应急管理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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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14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5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4%。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25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1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66.67%,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05%。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1-2月份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各类事安全事故49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2.7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26.67%,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0.09%。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0.9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4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00%。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2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火灾事故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8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1.81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92.31%,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4.73%。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1-2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4)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形势分析

  (一)2月份形势分析

  1.总体安全形势平稳。2月份,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各类事故起数14起,死亡人数0人,受伤人数2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5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增加2人;本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道路交通领域事故上升。2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0人,同比持平,受伤人数2人,同比增加2人。

  3.火警起数高位运行。2月份,发生火警11起,同比增长266.67%,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均为0,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05%。主要起火场所为住宅及室外场所。

  4.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事故形势稳定。2月份,全区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二)1-2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上升趋势。1-2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26.67%(增加34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增加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0.09%(增加11.36万元)。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1至2月份全区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滞,事故较少。今年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留深过年人数较往年大幅增加,事故反弹严重。

  2.道路交通领域形势总体平稳。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00%,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4人,由于疫情原因,留深人员大幅度增加,生产经营活动较去年周期活跃,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防事故发生。

  3.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住宅类火灾及电气火灾事故高发。1-2月份,火灾事故起数38起,同比起数上升192.31%,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上升94.73%。2月份清水河街道未发生火灾事故,莲塘和东湖火灾事故占比由5%上升至13%。在起火场所方面,住宅类场所占事故总量的45%;事故起因方面,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事故增加,由于过年期间,市民敬神祭祖火种管控不当导致。还需注意的是由汽车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共发生8起,其中电动车及燃油车均为4起。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1-2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三)自然灾害防治需高度关注

  1-2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根据市气象局预测,我市未来30天内将有4次降雨,随着二季度我市汛期临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将进入频发期,需提前做好研判部署工作,针对城市内涝点、水库大坝、重点园林设施等城市灾害防治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制定严密的应对措施。

  四、对策措施建议

  (一)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后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全区各行业企业已全面复工,生产经营活动已进入高峰期,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旺盛,满负荷、超强度生产情况增多,新员工入职、节后心理松懈等因素叠加,区域安全风险将进一步增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巡查检查及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培训教育。

  (二)全力做好汛前安全防范。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谋划好汛期暴雨洪涝台风灾害风险防控,提前对本辖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好汛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可能受极端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并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预警信息,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全力做好汛期的应急保障工作。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控治理工作。区消安委办应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在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的基础上,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大消防执法查处力度,加强对市民用火用电的安全培训教育,重点针对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人密场所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引导市民安全用火。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月以来,我市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尤其涉货车、电动自行车及行人碰撞事故多发。请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抓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加强对行人及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的安全宣传教育,优化交通秩序与环境,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控。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署以及城市更新局要针对房屋建设、城中村改造等领域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安全要求,突出抓好防高坠、触电、重大风险源的安全管理;针对小散工程要严格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全面纳管,不留死角,对于违规作业,应停工整改的坚决停工,严防建筑业事故发生。

  (六)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控工作。清明临近,区森防大队、区城管局等部门及各有林街道要加强对梧桐山、仙湖植物园、公园等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规携带火种,查处违规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同时,在各景区加强有关防火知识宣传工作,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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