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事故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下同)各类事故35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18.18%,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0.99%。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0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00%,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5万元。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0.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7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7.27%。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3)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4)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形势分析
(一)1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18.18%(增加24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0.99%(增加10.1万元)。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2.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70%。1月份,火灾事故起数27起,超过2020年1至4月总量,无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及受伤人数同比持平,经济损失同比上升87.27%。其中,清水河街道火灾事故增加明显,1月份事故起数8起,超出2020年全年总量。27场火灾事故中,起火场所方面,住宅类场所占事故总量的48%;事故起因方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占事故总量的30%,需注意的是,本月汽车自燃引起的火灾增长较多,其中电动车1起、燃油车2起。
3.道路交通领域形势风险加大。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4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2人,经济损失同比增加0.5万元,由于疫情原因,留深人员大幅度增加,生产经营活动较去年周期活跃,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防事故发生。
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1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按工程类别分析:区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二)自然灾害防治需高度关注
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深圳市天气总体偏暖、空气干燥,相关部门和有林街道应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森林火险防控。
三、对策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做好大量人员留深过年准备,在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涉旅等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做好重大活动安全管控及应急保障工作,强化应急响应,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控治理工作,遏制事故高发势态。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各街道要突出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餐饮餐所、工业园区、城中村、“三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节日期间停产停业的单位做好断电、断燃气等措施,同时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力度,严防各类火灾发生。
(三)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近期,降水偏少,森林火灾风险高位运行,区各有关部门及有林街道做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按照近期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范,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盯、责有人担”。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及时上报森林火情信息,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受疫情影响,春节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变数较大,市民短途自驾出行出游可能增多,交通安全防范压力较往年加大。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人群交通秩序整治,加强拥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引导管控,最大限度压降交通安全事故。
(五)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要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摸排检查,建立建设项目停工及复工台账,严格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坠和触电事故为重点,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做好春节前后安全检查及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各部门、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前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施工工地现场严格封闭管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查工作,严防因短暂停工停产导致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